巴环审〔2025〕5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养殖场建设项目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
**县****养殖场建设项目变更工程位于****市**县胜**三尖子村南,原项目由********分局于2020年7月29日以五环审发[2020]2号文件予以环评批复。变更内容包括:养殖规模由年出栏肉鸡1580万只变更为年出栏肉鸡1176万只,减少404万只;废水由原环评依托处理方式变更为自建占地7604m2的3座3格氧化塘处理,经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鸡粪由原环评委托处置方式变更为自建占地面积9800m2的堆粪平台和2座粪污处理车间,经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外售,待内****公司**县畜禽粪污**化利用及沼气生物能源项目建成运营后,鸡粪全部直接拉运至内****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鸡舍供暖方式、病死鸡处理方式均发生变化。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鸡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鸡舍采取合理选用饲料、合理调节饲料中蛋白质含量的方式从源头控制恶臭,同时针对鸡舍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氧化塘池体定期投加生物除臭剂,池体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进入堆粪平台和粪污处理车间的鸡粪添加复合发酵剂,采用稻草或木屑等覆盖,堆放过程使用雾炮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杀虫剂。场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2座氧化塘对鸡舍冲洗废水和日常生活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后,卫生指标满足《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表1相关限值,作为液肥还田利用。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鸡粪在堆粪平台暂存,再经粪污处理车间堆肥发酵后,卫生指标满足《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表1相关限值,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病死鸡置于全密闭PE桶内在病死鸡暂存间暂存后每天由专用密闭车辆拉****屠宰场无害化处理间进行处理;防疫垃圾在场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饲料残渣、羽毛及氧化塘污泥,定期清理拉运至堆粪平台暂存,与鸡粪一并在粪污处理车间堆肥发酵后作为肥料进行还田、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本项目设置3个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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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