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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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7月22日上午11时00分变更为2026年7月27日上午11时00分 2.投标文件装订: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及存档依据。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两套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胶装成册文件,用于行政备案及档案归档。若中标人未按期提供,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首次合同款项,直至提交合格纸质文件为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中标结果的合法性。 3.评标办法附件三同类项目业绩1.投标人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下列业绩:①住建领域智慧住**台;②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平台;③智慧工地综合监管平台;④房建市政类施工现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以上任意一项即可);2.单个项目覆盖不少于3项功能模块(智慧住建管理、智慧工地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过程管理、视频监控/智能识别、监管机构及人员管理、检测监管、混凝土监管,任选)的,每个得2分,最高6分;3.单个项目覆盖1-2项功能模块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4.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8分。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扫描件或验收证明(二者选一)(加盖公章);(2****银行收款回单或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二者选一)(加盖公章),每项业绩同时提供(1)和(2)所要求的资料,即为完整业绩证明材料。若少一项资料不得分,标注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人供核查。所有业绩提供**框架协议或意向书的,不予认可。 4.评标办法附件三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注2取消。 5.采购需求中质量管理板块包含内容修改为:质量监督全过程、见证取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优质工程管理、检测商混企业管理、质量数据统计、信用评价发布管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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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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