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2)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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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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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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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土建施工总承包(一)1.2标项目钢结构工程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7-11 16:37
发布单位:****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
补遗(2)
公告内容:
****集团有限公司程施工分包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时间不得少于10日。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对投标截止时间进行顺延。 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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