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新闻记者接待工作,我局现公开招选项目供应商,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23届东博会新闻记者接待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
三、采购方式
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通过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定供应商
四、服务内容
提供第23届东博会新闻记者全流程接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外新闻记者的信息收集、办证服务、驻点服务、记者采访引领陪同、迎送及互动转场接待服务、车辆调度、物料设计及制作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五、服务要求
(一)项目经验
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须承接过至少5项大型国际会议、国家级展会或外事接待服务项目,需提供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选(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二)人员资质与配置
1.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大型会展接待项目管理经验(以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核心服务专员:驻点服务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政务或商务接待经验。其中,涉外接待人员须满足以下外语水平之一: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或持有小语种(印尼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等)专业等级证书。
3.人员稳定性:服务期间,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服务专员。
(三)不得将接待服务业务转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五)要求在比选及**过程中获悉的所有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在中选结果公布前不得关联东博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资质要求
(一)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中至少一项。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关材料
(一)项目报价表。以项目预算总额作为最高限价,超出视为无效。报价表格式自拟,应包含但不限于附件1所体现内容(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四)同类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选(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五)专业执行队伍人员信息(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相关信用记录纸质版(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材料须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证照原件备查),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应按要求提供,否则报价无效,其余材料如有可提供。
八、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17日18:00
材料提交地点:****市**区会展路18号会展大厦1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77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