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助理项目
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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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根据《**省校企**助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参加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及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及单位范围
1.项目人员: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项目单位:**市注册满1年且正常运营的企业、民办非企业
二、校企**助理项目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校企**助理项目申报
1.高校毕业生申报:应届毕业生、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与自己毕业的高校直接联系参加校内岗位或通过查看人社部门网站发布的校外岗位(附件3),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双向选择后,签订协议参与项目。
2.用人单位申报:可通过与高校直接建立联系提供校内岗位,也可以直接到企业注册地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由人社部门审核后,与毕业生双向选择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参加项目。
(二)校企**助理项目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1)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证)、项目人员本人社保卡、未参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校企**助理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省校企**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校企**助理项目补贴期限及待遇
1.项目补贴期限为3—12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发放补贴)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
2.项目服务期内按**市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参与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
3.由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四、校企**助理项目岗位相关要求
1.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管理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制度进行考勤。
2.项目人员到岗后需认真履行《**省校企**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相关约定,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确保项目规范开展。项目人员在项目期间接受用人单位日常管理。
五、申报“校企**助理项目”校外岗位的受理机构
****服务中心
0432-****7802
****服务中心
0432-****0015
****服务中心
0432-****5810
****服务中心
0432-****1473
****社会保障局
0432-****8035
****开发区****保障局
0432-****9021
****中心
0432-****9363
****服务中心
0432-****8163
****中心
0432-****2285
****服务中心
0432-****3022
****服务中心
0432-****1182
1.《**省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
2.《**省校企**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
3.《2026**市校企**助理项目募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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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人才招聘公众号
初审:于学伟
复审:邬 伟
终审:王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