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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5MAK4B5027A | 建设单位法人:梁仲恩 |
| 梁仲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社区沙滘经济社桔树根厂房C、D、E、F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区 ********社区沙滘经济社桔树根厂房C、D、E、F |
| 经度:112.937500 纬度: 23.060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2-12 |
| 佛环南审〔2026〕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5MAK4B502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605MA54QUP290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606MA52EK1Q8Q | 竣工时间:2026-03-10 |
| 2026-03-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26 |
| 2026-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1AsQNg |
| ****选址位于**市****社区沙滘经济社桔树根厂房C、D、E、F,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市****社区沙滘经济社桔树根厂房C、D、E、F,由****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生产,年产铝型材6000吨。核准的主要生产设备总规模为:挤压机共3台(型号:650T1台、850T1台、1000T1台)、铝棒加热炉3台、时效炉1台、模具加热炉3台、热收缩机1台、1.5mX0.****.4m煲模池1个、0.6mX0.****.4m清洗池1个、空压机1台、冷却塔1台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生产,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4500吨。实际生产设备总规模为:挤压机2台(型号650T和850T)、铝棒加热炉2台、时效炉1台、模具加热炉3台、热收缩机1台、煲模池1个、**池1个、空压机1台、冷却塔2台。 |
| ①挤压机和铝棒加热炉各减少1台;②主要原辅材料使用量和产品产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核准的生产工艺为铝型材生产工艺和模具煲模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为:1.铝型材生产工艺:原材料(铝棒)-加热-挤压-锯切-时效-包装-成品;2.模具煲模工艺:模具-煲模-清洗-回用生产。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方必须落实以下环保措施:1、废气:项目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以确保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铝棒加热炉、时效炉等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燃烧废气中烟尘、林格曼黑度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任务”中重点区域相关的要求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管理。燃料废气(铝棒加热炉、时效炉)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中其他窑炉限值。燃料废气(铝棒加热炉、时效炉)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中其他窑炉限值。项目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落实煲模工序产生的碱雾废气治理设施,碱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在锯切过程产生金属粉尘废气,项目方必须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厂界颗粒物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污水:项目方必须落实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 (约360吨/年)经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项目方必须落实煲模池的清洗废水处理设施,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总量为6.06吨/年,回用于煲模工序。项目的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方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方必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为废碱液(煲模废液约33.75吨/年)、碱雾喷淋塔废水(约2吨/年)、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产生的边角料、沉降的金属粉尘、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相关要求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落实的环保措施如下:1、废气:本项目时效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2个铝棒加热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煲模工序产生的碱雾,在煲模池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本项目挤压过程设有冷却塔进行冷却,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会用不外排;煲模废碱液收集后暂存于塑料桶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煲模清洗废水收集于塑料桶内,回用于煲模工序;煲模工序碱雾采用“水喷淋”净化装置进行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清运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官山涌。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65~7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设施,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房及废气处理设施的隔声降噪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屏障效应等措施降低噪声,在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和废模具,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碱液、喷淋废水、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分类收集至面积为10m2危废暂存间,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理。 |
| 由核准的4条排气筒减少至3条排气筒,主要排气筒为时效炉燃料废气排气筒DA001、棒炉燃料废气排气筒DA002和煲模工序排气筒DA00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厂区车间地面已作了水泥硬底化等防渗处理,企业已配备消防灭火器、消火栓、沙包等简单应急设备,开展了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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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官山涌。 | 生活污水不在此次验收范围 |
| 1 | 水喷淋塔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煲模工序产生的碱雾,在煲模池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本项目煲模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碱雾的排放浓度平均值为2.1mg/m3,小于《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废气收集排放系统 | 颗粒物、SO2、NOx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任务”中重点区域相关的要求进行管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 | 本项目时效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2个铝棒加热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本项目时效炉燃料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4.8mg/m3,氮氧化物的实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3mg/m3,折算浓度平均值为8mg/m3,二氧化硫的实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3mg/m3,折算浓度平均值为8mg/m3,小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的检测值小于等于1级,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本项目2个铝棒加热炉燃料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4.9mg/m3,氮氧化物的实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3mg/m3,折算浓度平均值为9mg/m3,二氧化硫的实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3mg/m3,折算浓度平均值为9mg/m3,小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的检测值小于等于1级,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 |
| 1 | 隔音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65~7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设施,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房及废气处理设施的隔声降噪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屏障效应等措施降低噪声,在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根据2026年4月30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厂界噪声“厂界西北面外1米处N1”昼间测量值最高值为56.1dB(A),夜间测量值最高值为46.9dB(A);“厂界东南面外1米处N2”昼间测量值最高值为58.7dB(A),夜间测量值最高值为48.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西南面与邻厂共墙,东北面与邻厂相隔不足2米的封闭通道,不符合噪声点位布置要求,故不作检测。 |
| 1 | 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和废模具,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碱液、喷淋废水、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分类收集至面积为10m2危废暂存间,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理 |
| 1 | 项目方必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 本项目厂区车间地面已作了水泥硬底化等防渗处理,企业已配备消防灭火器、消火栓、沙包等简单应急设备,开展了应急演练。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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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