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生态环境 | |
| 行政许可运行结果 | 发文日期:2026-07-06 14:49:56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7-06 14:49:56 | |
| ******分局 | 有效性:有效 | |
| 废止时间: | ||
| ****高端电致变色智能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关键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废塑料再生造粒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25;地址:**县梅山镇新********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高端电致变色智能玻璃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金家寨路以西、笔架山路以南
四:环评单位:**方青****公司
五、工程基本情况和主要建设内容
****经济开发区金家寨路以西、笔架山路以南,租赁**嘉****公司01#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筑面积约6830m2,拟购置磨边机、清洗机、镀膜机、退火炉、激光切割机、点胶机、烘干隧道、层压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完成后可达年产定制变色玻璃4万m2的生产能力。
六、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视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已于2026年4月27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项目编码为:2604-341524-04-01-101311。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属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中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属于玻璃制品制造,****园区内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因此,项目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相符。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基本无土建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装修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固体废物尽量做到固废**化。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烤胶、层压、中空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激光划线粉尘:车间无组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预沉淀后部分用于磨边工序,剩余部分汇同磨边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中和,处理能力为2t/h)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租赁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优化设备选型、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桶、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按分区防渗。
重点防渗区:点胶区、辅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整个贮存间采用2mm以**密度聚乙烯材料或其他人工材料防渗,设托盘防泄漏,防渗层渗透系数应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采用HDPE膜(厚度≥2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或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
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防渗,防渗层的厚度相当于渗透系数≤10-7cm/s。
八、环境风险防范
厂区配备突发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九、环评主要结论
****高端电致变色智能玻璃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等相关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防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