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一
更正事项:“一、项目概况、投标供应商须知-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更正内容:原“一、项目概况、投标供应商须知-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号X70%(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学校支付。”
现变更为“一、项目概况、投标供应商须知-3.招标代理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学校支付。”
更正事项二
更正事项:“三、提交资料-3.招标代理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6年2月5日更新)名单中的单位截图 (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内容:原“三、提交资料-3.招标代理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6年2月5日更新)名单中的单位截图 (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三、提交资料-3.招标代理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6年7月2日更新)名单中的单位截图 (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事项三
更正事项:“四、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1.报名材料递交时间”
更正内容:原“四、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1.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10:30”
现变更为“四、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1.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10:30”
更正事项四
更正事项:“项目评分标准”
新增补充内容:“项目评分标准-比选文件异常低价投标(响应):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四)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更正日期:2026-07-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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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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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丨总务处
审核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