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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综合改造项目预算及招标代理单位
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 ****校门综合改造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现对该项目的预算及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建设地点:**市****内。
2.建设规模:校门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0万元。
3.比选范围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完成工程预算价编制工作;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答疑等招标所需的工作,并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和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事项;同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最终实施内容、方式及金额以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4.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4.1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中标人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
4.2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随时到项目所在地配合相关工作。
4.3中标人应根据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项目招标工作合法合规;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中标人追索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4.4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为保证服务质量和项目进度,中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中标人的本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招标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需全程参与;须按照项目进度、招标人要求,及时处理回复招标相关问题,不得因本单位住所不在当地为由,而贻误项目进程。
4.5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投标文件编制、加盖公章及造价师专用章并经招标人同意送第三方有资质的进行预算审核。
4.6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其他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比选人将首先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服务方案、业绩信誉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中,报价****一中选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 下午18:00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也可邮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无需提供);
4.比选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函(包含本项目预算编制及招标代理服务的总费用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服务承诺函
5.材料递交要求:提交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严禁伪造、抄袭;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0594-****611
130****5268
七、评审及其他事项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2.若有效参选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比选。
3.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材料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