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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法定公告 |
| 2026-04-29 |
| ****规划局****林业局) |
| 2026-04-29 |
| 暂无 |
| 濉征预告〔2026〕1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社区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社区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县**片区和乾隆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淝河路)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之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社区范围内,****政府****社区公开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zwgk/index.html)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规划局,联系人:王九峰,联系方式:0561-****93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