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现部分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租标的相关说明
1.租赁方式及租期:资产采用公开竞价招租模式,竞租成交后租赁期限不少于叁年,租赁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为准。房屋实行 “先付租金、后使用” 模式,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须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资产使用范围:仅限仓储、商业服务等合规经营用途。
3.面积认定标准:租赁资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竞租报名相关要求
(一)竞租主体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意向竞租方须完成现场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1.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单位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报名的另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报名。
(二)报名流程
意向竞租方可提前咨询招租政策、预约实地踏勘房屋;确认承租意向标的物后,按2000元/宗标准缴纳竞租保证金,填写完整报名登记表,手续办结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保证金管理规则
1.报名登记人、保证金缴款人、现场竞价参与人须为同一主体,缴款备注统一注明 “XX 商铺竞租保证金”;
2.成功竞租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装修保证金、租金等,款项实行多退少补;
3.未竞得标的物的,竞租保证金于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全额无息退还;
4.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无故放弃承租权的,已缴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受理报名;
2.竞价时间规则:单宗资产以首位报名登记日期为竞价倒计时起始日,登记后三日内可继续报名,第四日组织公开竞价;
3.报名地址:**区双龙大道 31 ****集团 502 室资产运营部;
4.咨询热线:谢先生 150****9951、刘女士 157****5075。
租金及相关费用缴纳
1.租金支付周期:承租人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年支付租金;签订合同前须按我司规定标准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
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竞价规则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意向承租人现场填报报价,报价金额不得低于标的底价(底价信息现场报名时统一告知);遵循价高者中选原则确定承租方,同等报价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