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西里西﹒二台坡景区
摄影点位租赁公开招租公告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招租单位:****
制**期:2026年7月2日
目 录
第 1 章 招租总体方案
第 2 章 招租须知
第 3 章 成交原则和招租纪律
第 4 章 公开竞价招租程序
第 5 章 租赁合同主要约定条款
第 1 章 招租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二台坡景区摄影服务经营秩序,完善景区文旅配套服务,提升游客游玩体验与服务品质,杜绝私设点位、无序经营、宰客乱收费等现象,保障景区、经营商户及游客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就二台坡景区观景台摄影点位面向社会开展公开竞价招租工作,明确招租标准、经营要求及管理细则,具体招租事宜如下:
1.1 招租名称
二台坡景区观景台摄影点位公开竞价招租
1.2 招租内容
本次招租标的为二台坡景区观景台专属摄影经营点位,为景区划定的经营性照相服务专属区域,仅限开展景区游客拍照、摄影、底片售卖、简单影像配套服务等相关经营项目,实行统一竞价、统一租赁、统一管理。
1.3 对承租人(竞价人)基本要求
1.3.1 竞价人为自然人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参与竞价会议;竞价人为个体工商户、法人的,需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参与竞价。
1.3.2 承租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热情规范,明码标价,严禁出现宰客、坑客、乱收费、欺诈游客等违规经营行为,自觉服从景区统一管理。
1.3.3 严格执行景区区域化经营规定,仅限在划定摄影点位范围内开展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跨区域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超范围经营。
1.3.4 经营期间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污物,保持点位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维护景区整体风貌。
1.3.5 严禁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摄影点位经营权,严禁擅自改造点位设施、更改场地布局。
1.4 报名及保证金交纳
1.4.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9:00,符合条件的意****办公室完成报名登记。
1.4.2 竞价保证金:本次各摄影点位竞价保证金统一为5000元/点位,意向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足额缴纳,未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1.5 招租竞价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1.5.1 竞价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10:00
1.5.2 竞价地点:阿****办公室
1.5.3 咨询电话:0857-****000
第 2 章 招租须知
2.1 总则
2.1.1 本方案由****制定,本次摄影点位招租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无地域、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均可自愿报名参与。
2.1.2 所有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自愿遵守本方案全部条款及景区管理制度,自愿承担经营责任及相关风险。
2.1.3 保证金管理规则: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可抵扣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签约时一次性补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竞价过程中存在串通竞价、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
⑵ 竞价中途擅自离场、主动放弃竞价的;
⑶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放弃承租资格的;
⑷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竞价、成交资格的;
⑸ 干扰、破坏竞价工作正常开展的。
2.1.4 本次摄影点位经营权仅限本人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转租、分租、转借他人经营,严禁变相转让经营权。
2.1.5 承租人需严格遵守景区车辆进出、作息管理规定,服从景区安保、运营、环卫统一管理,严禁违规通行、违规停放车辆。
2.1.6 经营期间严禁售卖、摆放、展销风筝类商品及相关配套业态,严禁私设摊点、流动经营,严禁违规开展禁营业态。
第 3 章 成交原则和招租纪律
3.1 成交原则
3.1.1 本次竞价采用公开报价、价高者得原则,最高有效报价人为最终成交承租人;无人报名竞价的,标的按流拍处理;仅1家竞价人报名的,直接按招租底价成交签约。
3.1.2 第一顺位成交人放弃成交、拒不签约的,没收全部保证金,成交资格顺延至次高报价人。
3.1.3 竞价过程出现违规操作、不公平竞争或重大客观变故的,招租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3.2 招租纪律及会场须知
3.2.1 本次竞价全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制度,杜绝私下串通、恶意竞价、扰乱秩序等行为。
3.2.2 参会竞价人员须按时签到入场、有序就座,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会场保持安静有序,禁止喧哗、串位、私下交流议价、私自录音录像,严禁扰乱会场秩序。
第 4 章 公开竞价招租程序
4.1 竞价人员到场后,依次完成签到、身份核验、资料核查,按指定位置就座。
4.2 主持人宣布本次景区摄影点位公开竞价招租会议正式开始。
4.3 工作人员介绍摄影点位基本情况、经营范围、竞价规则、会场纪律及经营管理要求。
4.4 公示有效报名竞价人员名单,现场核验身份证、保证金缴费凭证等资料。
4.5 现场公开竞价:以各点位招租底价10000元为基准,单次最低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为有效报价,最终最高报价者成交。
4.6 确认成交结果,由招租单位、成交承租人现场签字确认竞价结果。
4.7 主持人宣布竞价会议结束,现场出具《竞价成交确认书》。
4.8 成交人需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公司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缴清全部租金及履约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 5 章 租赁合同主要约定条款
5.1 租赁期限
本次摄影点位租赁期限为10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最终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5.2 费用缴纳要求
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3日内足额缴清全部租金及经营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场地维护、环境卫生、设施修复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3 甲方(招租单位)权利与义务
5.3.1 负责现场划定摄影专属经营区域,明确经营边界。
5.3.2 保障承租人在规定经营时间内正常进场经营,开放景区通行权限。
5.3.3 拥有点位合法产权及管理权,有权对承租人经营行为、场地使用、环境卫生、业态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5.3.4 对承租人场地改造、设施增设等方案进行审核监督,严禁违规改造。
5.4 乙方(承租人)权利与义务
5.4.1 严格在划定区域内开展摄影经营,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5.4.2 坚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热情服务,杜绝宰客、欺客、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自觉接受景区及游客监督。
5.4.3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经营垃圾、污物,保持场地干净整洁,维护景区生态及环境卫生。
5.4.4 严格遵守景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仅可在每日上午8:00前、19:00后进出景区。游客高峰期严禁占道、抢道、乱停乱放,服从景区交通管理。
5.4.5 租赁期内不得私自转让、转租、转借点位,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擅自违约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5.5 保证金退还与抵扣
租赁期满,承租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无违规经营、无设施损坏、无投诉纠纷、场地完好无损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若造成场地、设施损坏或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修复费用及违约金,不足部分依法追偿。
5.6 违约责任
5.6.1 承租人存在违法经营、宰客欺客、被主管部门或景区查实违规的,无条件退出经营,甲方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5.6.2 车辆违规进出、乱停乱放,首次违规扣除保证金500元,二次违规扣除2000元,三次违规直接清退,没收全部费用,终止合同。
5.6.3 经营场地脏乱差、环境卫生不达标,首次整改并扣除保证金500元,二次扣除2000元,三次直接清退,终止合同,不予退费。
5.6.4 任何一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需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违约方需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7 不可抗力
因地震、山洪、火灾、极端天气、政策调整、景区封闭管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营暂停或经营亏损的,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不得无理追责、闹事。
5.8 其他约定
5.8.1 租赁期满,承租人自行搬离个人设备、物品,逾期遗留物品视为自动放弃,损坏遗失自行负责。
5.8.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充约定及正式租赁合同与本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8.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5.8.4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