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城市管网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第二次)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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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0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1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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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县城市管网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第二次) 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其**县城市管网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进行委托代理,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本项目是否执行湖****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6年**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文),请明确。 答:按湖****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二)问题描述:请问在填报“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表格中“工程费”的下浮率时,小数点数后需保留几位小数是否按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填写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无要求的,可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也可自行确定。 (三)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业绩牵引指标“污水及中水管道”疑问,统一答复如下:模块化示范文本中,市政排水类项目统一牵引指标描述为“污水及中水管道”,属于范本标准化统一文字表述,无法修改。“污水及中水管道”牵引指标仅作为管道类别判定参照标准,招标文件并未强制要求业绩必须同时包含污水和中水施工内容。 特此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省﹒**市﹒**县﹒麻阳****改革局,电话:0745-****12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高村镇**路00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37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酒店九楼 联 系 人:欧阳慧洁 电 话:156****3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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