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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31MA7HT1QL3P | 建设单位法人:刘宇 |
| 李双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禄** |
| **省**彝族自治****园区碧城装备制造产业园孵化示范园2楼221室 |
| ****电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禄** ****电站位于**省**州****村委会、前营村委会 |
| 经度:102.****0040 纬度: 25.****808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2 |
| 楚环准许〔2022〕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0 |
| 456.5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31MA7HT1QL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67363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647818C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2026-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2-01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list/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MW(AC),电池组件装机容量89.8128MWp(DC),容配比为1.276;项目选用峰值功率为540Wp的双面双玻单晶硅,布置22个容量3.2MW组串式逆变方阵。全站共用光伏组件166320块;项目选用32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27路组串,每个方阵配置10台逆变器,全站共设220台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不单独做基础,直接安装在光伏后排支架上;每个方阵设置对应容量箱变1台,全站共设3200KVA箱变22台,箱变额定电压35±2*2.5%/0.8KV(电压与逆变器匹配)。箱变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顶板上预埋钢板,与变压器支架焊接固定。箱变排油一侧设置集油坑;35KV集电线路接线配置电缆分支箱3台,电缆分支箱根据箱变布置及集电线路走向,采用混凝土基础安装于场内道路附近;全站装机容量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输送至110KV升压站后经一回110KV架空线****电站;升压站占地面积7866m2,电压等级:110KV。主变规模1×70MKV。包括生产区、生活区、储能场地;升压站生产区: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于升压站西北侧;主变压器露天布置于升压站西侧中部;35kV设备预制舱布置于生产区西南侧,35kV开关柜单列布置于35kV设备预制舱,站用变、站用电配电屏布置于35kV设备预制舱。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户外布置于生产区中部。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布置于生产区北侧无功补偿装置场地,控制柜及功率模块等布置于SVG集装箱内,电抗器及水冷装置布置于室外无功补偿装置场地。主控室及二次设备布置于二次预制舱,二次预制舱布置于35kV设备预制舱二楼;生活区:建设有一幢占地面积90m2的水池水磅房(含消防水池150m3)、一幢占地面积519㎡的综合楼、一幢占地面积90㎡的仓库及占地面积27㎡的危废暂存间;储能场地:本项目本期7MW/14MWh储能系统分为2个3.5MW/7MWh储能单元,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由1台“逆”“变”一体储能变流器户外机和1台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组成。7MW/14MWh储能系统分为1****电站35kV母线;升压站进场路由场址北侧二级路接入,长度约0.59km,拟按5m宽混凝土道路进行建设;光伏场区道路为泥结碎石路面,场址区充分利用已有道路进行改扩建以满足设备运输要求,改扩建道路长约6.48km,无**道路;升压站入口设置门卫,采用电动伸缩大门。围墙采用砖砌围墙,高2.2m,围墙总长323.8m;项目总用地面积79.18hm2。其中永久占地包括:光伏组件支架桩基、箱变及分支箱基础、升压站用地,面积0.83hm2;临时用地包括:光伏板下及板间区域、检修道路、地埋电缆及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等,面积78.35h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MW(AC),电池组件装机容量89.4278MWp(DC),容配比为1.276;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MW(AC),电池组件装机容量89.4278MWp(DC),容配比为1.276;采用容量为55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选用320kW型组串式逆变器,共采用320kW型组串式逆变器219台。组串式逆变器不单独做基础,直接挂在支架立柱上;项目共布设23台箱式变压器,其中21台3200kVA变压器,2台1600kVA变压器。。箱变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顶板上预埋钢板,与变压器支架焊接固定。箱变排油一侧设置集油坑;35KV集电线路接线配置电缆分支箱2台,电缆分支箱根据箱变布置及集电线路走向,采用混凝土基础安装于场内道路附近;全站装机容量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输送至110KV升压站后经一回110KV架空线****电站;升压站占地面积0.56hm2,边坡占地面积0.48hm2。电压等级:110KV。主变规模1×70MKV。包括生产区、生活区;升压站生产区: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于升压站东侧;主变压器露天布置于升压站北侧中部;35kv设备预制舱布置于生产区北部。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户外布置于生产区东部。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布置于生产区东南侧无功补偿装置场地,控制柜及功率模块等布置于SVG集装箱内,电抗器及水冷装置布置于室外无功补偿装置场地。主控室及二次设备布置于二次预制舱,二次预制舱布置于35kV设备预制舱二楼;生活区:建设有一幢综合楼,建筑面积176m2(8*22m);一幢综**泵房,建筑面积99m2(7.5*13.2m);一幢综合仓库,建筑面积135m2(9*15m),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45m2;取消储能系统建设,取消预留场地;升压站进站道路长270m,占地面积0.38hm2,设计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路面为25cm水稳层+20cm混凝土面层,路面横坡:3%,路基压实度:≥94%。设计速度:20km/h;方阵区检修道路改造5.84km,采用30cm石渣路面进行改造,道路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最小转弯半径为15m。路面横坡:3%,路面最大纵坡:20%,路基压实度:≥94%。设计速度:20km/h;升压站入口采用电动伸缩大门。围墙采用砖砌围墙,高2.2m,围墙总长284m;项目总用地面积76.71hm2。其中永久占地包括:光伏组件支架桩基、箱变及分支箱基础、升压站用地,面积1.09hm2;临时用地包括:光伏板下及板间区域、检修道路、地埋电缆等,面积75.62hm2。 |
| 电池组件容量减少0.385MWp,变化原因为光伏组件规格数量调整;光伏方阵增加1个,光伏组件减少3724块,变化原因为光伏组件规格调整;逆变器减少1台,变化原因为光伏组件规格调整;箱变总台数增加1台,3200KVA箱变减少1台,1600KVA箱变增加1台;电缆分支箱减少1个;变化情况:升压站总占地面积增加0.2534hm2,取消储能场地及相关设施建设。变化原因:升压站面积减少,边坡占地面积增加;变化情况:变化升压站生产区各电气设备平面布局调整。变化原因:升压站围墙内面积减小;变化情况:综合楼面积减小343m2;水泵房面积增加9m2;综合仓库面积增加18m2;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增加18m2。变化原因:升压站面积减小,驻站人员减少;变化情况:取消储能系统建设,取消预留场地。变化原因:设计取消;变化情况:升压站进站道路由北侧风电项目道路接入,****牧场道路接入,道路长度减少320m。道路设计参数不变。 变化原因:南侧道路使用频率更高,更改设计;变化情况:检修道路长度减少870m。变化原因:部分方阵位置调整,附近有现有道路可用;变化情况:取消门卫室,围墙总长减少39.8m。变化原因:升压站面积减小,驻站人员减少;变化情况:总占地面积减少2.47hm2。已批复未使用面积5.72hm2;新增面积3.25hm2。变化原因:因征地问题,部分光伏方阵地块无法建设,对应电缆、检修道路建设规模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并布设箱式变压器,通过35kV电缆汇集至升压站内,再通过110kV线路送出。 | 实际建设情况: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并布设箱式变压器,通过35kV电缆汇集至升压站内,再通过110kV线路送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综合楼厨房内设置1套侧吸式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小于60%,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生活垃圾桶若干,用于收集员工生活垃圾;运营期无工业废水产生,废污水为光伏面板清洗废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板下植被浇洒;运营期无工业废水产生,废污水为光伏面板清洗废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板下植被浇洒;在升压站主变压器附近设置1个事故油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容积为72m3;在光伏阵列箱变一侧设集油坑,共设置22个;设置1间27m2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机械油等进行妥善存放处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03修订)要求进行设置;对扰动的裸露场地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综合楼厨房内设置1套侧吸式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小于60%,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生活垃圾桶若干,用于收集员工生活垃圾;运营期无工业废水产生,废污水为光伏面板清洗废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板下植被浇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m3)、化粪池(6m3)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m3)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在升压站主变压器附近设置1个事故油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容积为72m3;在光伏阵列箱变一侧设集油坑,共设置22个;项目设1间45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铅酸蓄电池及废矿物油。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对扰动的裸露场地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 变化情况: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变化原因:升压站实际入驻人员过少,污水产生量过少,污水处理站无法正常运行;变化情况: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增加18m2。变化原因:设计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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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无 | 已建成 | 无 | |
| 2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 | 已建成 | 人员过少,无法运行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安装油烟机 | 无 |
| 1 | 减震、隔声、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已建成 | 经检测升压站运行期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 1 | (1)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定期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2)化粪池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废电池组件:厂家定期上门进行电池组件检测,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化处置。 (4)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废铅蓄电池: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6)废储能电池:由厂家上门实施电池更换,产生的废弃电池由厂家带回处置。 (7)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升压站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有关要求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27㎡,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 ①项目已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小松棵垃圾收集点处理。 ②项目已委托小松棵居民定期清掏化粪池。 ③项目已设置仓库存放报废电池组件 ④项目已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 ⑤本项目储能系统已取消,无废储能电池和铅蓄电池。 ⑥项目已按要求建设1间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45m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已签订(******公司),暂未产生危险废物。 |
| 1 | 植物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于被占用的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②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及合理施工道路布线,尽量缩短路线长度和高大边坡,减少临时用地面积。 ③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④征地范围内地被植物清理时,应请林业部门参与,发现珍稀植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 ⑤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动物措施: ①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 ②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放炮,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 ③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杜绝让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流失于施工人员或当地群众中,用于私自制造狩猎工具和捕杀野生动物; ④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⑤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植物措施 ①施工期间已进行员工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均已取得相应用地审批手续后进行施工,未超范围用地。 ②项目已优化施工布局,检修道路、进厂道路均已减少,总用地面积减少。 ③项目施工期未发生随意砍伐树木的行为。施工地区严格烟火管理,施工区植被破坏已恢复。 ④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珍稀植物。 ⑤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森林火灾。 动物措施 ①项目占用林地已取得林业部门许可,未超范围占用林地。对当地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的破坏较小。 ②施工过程未放炮。 ③施工过程中未使用炸药,施工人员未捕杀野生动物。 ④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 ⑤施工过程中已安排人员负责动物保护监督工作。 | |
| 2 |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光伏场区及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项目区较为干旱,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以保障植被的恢复存活。 (3)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 (5)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7)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 | ①项目光伏板最低沿高于地面2.5m,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满足相应要求。 ②项目光伏场区已完成植被恢复。 ③项目光伏场区未进行植被修剪工作。 ④项目光伏场区未设置围栏。 ⑤项目已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⑥项目已对工作人员进行要求,检修期间严禁烟火。 ⑦巡检车辆只在检修道路内行驶,不进入光伏阵区。 |
| 1 |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站内地埋式设置1个有效容积72m3的事故油池,通过排油管道与主变下集油坑连接。主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存放。光伏场区各箱变基础配套建设事故油池,容积应能满足箱变事故状态下100%油量储存,箱变维修和事故情况下排放的废油进入配套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结束后,应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废油进行清运处置,保持事故池内空置状态。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升压站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以及光伏场区箱变事故油池应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3)运营期间定期检查各类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4)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 ①本项目升压站主变已设置集油坑和事故油池。事故油池72m3,满足设计要求。 ②升压站集油坑、事故油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已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③本项目储存设施未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④本项目已按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库,并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能够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对危险废物进行转运。 ⑤项目已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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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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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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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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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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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程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土地前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前涉及区域不得开工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项目已取得林地、******局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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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