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关于修编永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永泰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永泰县第二自来水厂(葛岭东部新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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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县环境安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县拟对部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询价单位:****

二、项目名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厂(葛**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修编项目。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等,其中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水厂****水厂。

三、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一源一案”的原则编制,(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修编《****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按照生态环境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人民政府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修编应符合相关修编规定,最终形成的应急预案需通过专家评审,****政府审核颁布实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国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的高校、设计、****事业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投标人具有三年内的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备案的业绩。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

4.项目报价单(列出详细内容清单)。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视为包括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9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

联系人:黄新文 159****8100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3.报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材料有虚假,则报价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2015年实施;《**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2020年实施;《****水厂(葛**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2021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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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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