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与指导,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根据《**县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承建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实施主体:****。
(二)项目任务:按照市场运营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在**县公开遴选1家有意愿、******社(****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利用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7万元购买服务。****中心重点开展经营管理服务、专业农事服务、辅导员管理服务等。
(三)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须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运行机制
****中心实行市场主导、自主运管的运行机制,需具有一定的自主经营能力,****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四、购买服务内容
****中心须至少开展2项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中至少选择1项开展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经营管理服务
1.运营代办服务:提供注册登记、登记事项变更、档案管理、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代办服务,累计不少于50家/年。
2.交流培训服务:组织培训40******社理事长、财务人员,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2期,每期培训不少于1天。
(二)专业农事服务
1.集中育秧(苗):建设****中心,提供统一育秧(苗)、统一供秧(苗)服务,为**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年累计服务不少于30家/年。
2.农资集采: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为**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年累计服务不少于30家/年。
3.市场服务:协助**社开展品牌创建、品牌宣传、拓展市场、产销信息交流等商务服务,年度地产农产品 专场不少于2期,组织县内外品牌宣传专场活动不少于2场。
4.农产品初加工:对粮食、蔬菜、水果、茶叶、肉、蛋、奶、渔、牧草、林产品等进行基础处理,如清洗、分级、干燥、切割、冷藏等,形成更易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初级产品。为**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年累计服务不少于20家/年。
(三)辅导员管理服务
建立农技、农经人才专家库,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技术人才专家聘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定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严格辅导员选聘标准,明确岗位职责。
五、承建主体资格要求
(一)主体类型:在**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社(联合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优先****服务中心******社(联合社)申报。
(二)场所设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设备**进行改扩建,设置农机仓库、烘干加工、仓储保鲜、教育培训、数字化应用等功能区。
(三)人员配置:配置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负责人要有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在农业服务领域无违法失信记录。
六、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建主体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
(二)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承建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承建主体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信誉情况等。
(三)核查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3—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建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服务中心的承接主体。
(四)网上公示。评****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承接主体。
(五)签订合同。****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本次服务期限暂定1年,今后根据服务完成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三份,包括但不限于:
(一)**县新型****服务中心申报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负责人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历证明等);
(六)近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七)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八)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
(九)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申报承建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三)联系人:王存付,联系电话:087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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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