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项目片区十场地硬化改造-劳务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比选单位:****
项目名称:**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项目片区十场地硬化改造-劳务
项目地点:**大街(丰喜路-丰庆段)、**大街(丰喜路-丰庆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工程,通过完善片区场地硬化配套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片区整体环境承载能力,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工程实施范围包含**大街(丰喜路-丰庆段)、**大街(丰喜路-丰庆路)片区场地硬化,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劳务用工、周转材料、小型施工机具及配套辅助工作全部费用。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取资质齐全、技术实力雄厚、同类项目业绩丰富、安全履约记录良好的劳务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
二、施工内容
**大街(丰喜路-丰庆段)、**大街(丰喜路-丰庆路)场地硬化工程全部劳务作业、周转材料、小型机具、人工辅材、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全部配套工作。
三、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比选人书面进场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按期完工,逾期完工按合同约定计取违约金。(以甲方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所需材料
1.资格相关要求: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施工劳务相关内容;
2.资质许可: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7月—2026年7月)独立承接过市政场地硬化、道路铺装类劳务施工项目至少1项,须提供对应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质量投诉记录;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为申请人本企业;近3年无住建领域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少于1名,持有有效安全生产C证;
5.安全履约:近3年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欠薪行政处罚记录;
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2025年度正规审计报告,连续两年无亏损,具备足额流动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7.禁止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2)与比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股权、人员交叉关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母子公司、参股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3)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建筑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参选。
2.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要求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B证、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专职安全员证书;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经办人使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归档,缺少任一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现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手持)、公章参加比选会议。
3.比选申请人须知
3.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需胶装且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每页末加盖比选申请人法人或授权人印章或签字。用档案袋密封完好,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与档案袋交接处加盖骑缝章,并标明“**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项目片区十场地硬化改造-劳务”字样。加急标书代写
3.2比选响应文件应注意字迹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涂改,则应在错误处划两杠,并签名(章),然后在附近写上正确的内容。
3.3比选响应文件要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工作日时段09:00-11:00、15:00-17:00(**时间,节假日不予受理)获取地点:创客广场A座4号门3079室;报名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全套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储U盘;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U盘)领取比选文件。
4.2文件费用:本次比选文件免费领取,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5.比选报价的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0:00(**时间),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递交地址:创客广场A座4号门3043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一律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6.评选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限价详见比选文件,报价高于限价直接作废标处理;评审采用低价择优方式,在全部资格审查合格、选取最低报价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最低有效报价一致,现场组织二次书面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者中选;放弃二次报价的单位自动丧失中选资格;
7.联系人: 耿一 联系电话: 191****8068
8.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比选文件为准。比选人保留对本公告及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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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