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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全称) | **** |
| 采购品目 | 工程勘探服务 |
| 项目内容 | 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本项目规划公示牌制作、1栋建筑的基础竣工核实测量、竣工建筑核实测量和竣工面积核实测量以及约1.5km的地下管线探测(实际工作量以现场实测数据为准) |
| 采购预算 | 43,000.00 |
| 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 |
| 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市两江新区**林街道青竹东路6号 |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1.法规明确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进行核实”,具备法定唯一性。 《**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城市、镇规划区获批项目竣工后,规划主管部门核验材料为放线单位提供的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配套规划核实规程明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等材料核实后存档。本项目前期规划放线已由****承接,按法规及审批流程要求,本次基础竣工测绘、工程竣工测绘报告须由该放线单位出具,而规划公示牌作为规划放线测量和基础竣工测量的中间步骤,为保障项目前后的一致性,应由同一测绘单位完成。****规资局指定辖区唯一规划放线服务单位,其成套测绘成果为规划审批法定采信资料,其他单位测绘成果无法单独用于竣工核验,存在政策不可替代性。2.测绘数据涉密,仅该单位具备完整保密管控条件 根据建办〔2017〕36 号文件,项目建筑坐标、高程、地下管线等信息属长期涉密资料。****规资局直属事业单位,建有标准化涉密测绘全流程管理体系,市场化测绘机构无法满足涉密数据存储、作业、归档安全管理要求。 3.测绘基准统一,更换单位将出现数据断层 本项目前期规划放线测绘由该院实施,其长期承担**区全域规划测绘,坐标基准、数据格式与全市规划数据库、管线信息系统完全匹配。若更换服务商,两套测绘体系无法兼容,易产生坐标偏差、成果无法入库,直接延误项目联合验收。 |
| 专家姓名 | |
| 专家论证意见 | 同意 |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09:30 - 2026年7月20日 11:30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兰老师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023-****3522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 023-****2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