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环境局****分局)汽车尾气遥感监控设备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汽车尾气遥感监控设备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地址:******开发区**江路131号普晟大厦11-12层
成交金额:18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汽车尾气遥感监控设备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汽车尾气遥感监控设备运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汽车尾气遥感监控设备运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中云(采购人评委)、王占梅(组长)、杨桠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由成交人在发布成交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支付。服务费: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黄河路158号
联系人:王中云
联系电话:0535-****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汇谷孵化器A2楼
联系电话:0535-****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江、林璐
电话:0535-****2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最终报价承诺表
7.将供应商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
8.**省专家薪酬支付表
9.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