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况
1.实施业主:****
2.工作名称:**县困境儿童委托照护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为集中养育的困境儿童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就学辅导、心理健康关爱、医疗健康服务、素质拓展培养等服务,确保委托照护期间困境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内容如下:
(一)日常生活照料。具备为困境儿童提供24小时日常生活照料的场所条件,包括饮食、洗漱、换衣、洗浴等,确保儿童居室清洁与消毒,营造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二)教育就学辅导。包括随车接送儿童上学放学、协助处理儿童就学相关事宜、跟踪协助教育资助补助政策落实、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提供高中及以下学业辅导。
(三)医疗健康关爱。做好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康档案。协调医疗**对需要医疗救治****医院进行诊治。
(四)素质拓展培养。组织开展系统国学教育,围绕“立德树人”宗旨为儿童传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帮助儿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国学思想浸润,建立自信、自强,健全完善人格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策划、组织日常课外活动和兴趣学习的开展,在服务期内组织儿童开展户外拓展活动、“家庭活动”、研学参观活动等。收集、整理好国学教育活动资料档案。
(五)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开展家庭探访,了解困境儿童放假回家后的家庭情况,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协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帮助困境儿童建立社交关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六)其他相关内容。做好儿童“一人一档”的整理、建立和保管工作。做好与儿童老师、监护人、基层儿童工作者的日常联系沟通对接事宜。协助处理相关突发应急事件和照护对象临时性工作,包括家长会、处理留校或其他事件的临时性接送学情形以及儿童医疗救治时的陪伴照护等。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日常相关工作。
三、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承接机构必须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包括生活照料、国学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人员。
4.具有安全的委托照护场所。
四、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4.报价单/函,要有具体的费用明细。
5、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含人员工作的花名册、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等)、从业人员资格查询情况。
注:报名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
六、报名地点
****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股308办公室
七、联系人
徐先生,联系电话073****8356
八、评审办法
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将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考评,择优遴选。
附件:****困境儿童委托照护项目人员经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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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 日
****困境儿童委托照护项目人员经费清单
| 委托照护的困境儿童 |
需配备的工作人员 |
项目服务费(包干) |
基本生活费 |
备注 |
| 5人(以下) |
3人 |
75600元/年 |
由县民政局每月支付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支付给承接机构或者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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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人—10人 |
4人 |
100800元/年 |
由县民政局每月支付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支付给承接机构或者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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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人—15人 |
6人 |
151200元/年 |
由县民政局每月支付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支付给承接机构或者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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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人—20人 |
7人 |
176400元/年 |
由县民政局每月支付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支付给承接机构或者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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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人以上 |
不少于8人 |
201600元/年 |
由县民政局每月支付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支付给承接机构或者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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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服务费由人工成本、培训、场所运营、税费和利润等 2.基本生活费用于儿童的基本生活、学习和医疗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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