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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食堂综合管理项目 | 一、项目概况 面向社会采购承接管理****机关餐厅。就餐需求为每周一至周五,餐厅提供早餐和午餐。 餐饮服务管理方式:清包。依照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和内容,采购人定期向供应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餐饮服务管理费,餐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食材采购、水、电、煤等能耗,添置餐具、工具、厨具,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食堂服务内容 1.除发生不可预见的需要外,供应商将根据年历,保证每个工作日(国定节假日除外)为每个食堂提供服务。镇政府食堂供餐时间:早餐7:15-8:30,中餐11:00-12:30(周一至周五);社区食堂供餐时间:中餐11:00-12:30(周一至周五)。乙方不得无故提前或推迟用餐时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工作日晚餐及双休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需无偿提供服务。 2.具体提供的餐品种类需与采购人确认,并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餐品种类。确保菜色品种翻新率。以****口味为主,兼顾其他地方风味。 早餐品种:白粥、皮蛋瘦肉粥、粗粮粥、八宝粥、小米粥等,每天粥类一种、牛奶、豆浆等饮品一种、蛋类一种、萝卜干、榨菜、炒鸡蛋等小菜两种。特色点心不少于3 种:包子、油条、烧麦、糕点、鸡蛋饼、油条、塌饼、饭团等。面食1种:汤面、拌面、馄饨、饺子等。大荤浇头4-5元,素菜浇头1.5元等。 中餐品种:提供至少四大荤、四小荤、三素、一汤,米饭无限量供应,品种保证每天猪肉、禽类、水产、豆制品、蛋类、绿叶菜等营养的合理搭配;每周保证供应新鲜牛羊肉类不低于1 次,品种为(红烧类、黑椒类、爆炒类、酸汤类,白切类)等,新鲜的海鲜水产每周保证供应1 次,为清蒸类、红烧类、椒盐类等。每周保证供应至少1次咸肉菜饭、**炒饭、本帮的酱油咸肉饭等。汤为小排萝卜汤、**牛肉羹、酸辣汤、筒骨汤、菌菇鸡汤等。其中菜肴售价控制在大荤4-5 元/份,小荤在2-3 元/份,蔬菜1-1.5元/份。荤菜不低于100克,小荤不低于150 克,蔬菜不低于150克。 3.商品采购和管理: 采购:乙方应到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粮油、调味品、农副食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农副产品需经农药残留量检测,当日用量当日购买、确保新鲜,每日列出进货台账和票证存档,备随时查阅。 管理:乙方必须遵守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食堂仓库做到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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