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文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万m2大理石和350万m2青石板项目、新建27000***仓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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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0万m2**石和350万m2青石板项目、**27000***仓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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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年产160万m2**石和350万m2青石板项目、**27000***仓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成立于2022年06月21日,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注册地址位于**省九****园区沿江大道南侧,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修改)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本项目已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结果正常,特申请竣工验收,为此,****委托****承担其易通智能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评价。

(1)物料的危险危害性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化学品辨识,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过氧化甲乙酮、不饱和聚酯树脂、天然气、氮(压缩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天然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以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企业涉及的过氧化甲乙酮、不饱和聚酯树脂、天然气、柴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物质,其储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为: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火灾及其他爆炸、灼烫、淹溺、中毒窒息、容器爆炸、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尘毒危害、高低温、噪声危害、不良采光等危险有害因素;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的可能。

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企业对此进行了整改(见附件)。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选用了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编号

项目负责人

王 立

150********02030

****

项目组成员

王 立

150********02030

****

朱洪忠

150********00337

026776

杨健健

S011********0193001029

037091

报告编制人

王 立

150********02030

****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170********00101

018974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60

013789

评价结论

****厂址、周边环境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火灾及其他爆炸、灼烫、淹溺、中毒窒息、容器爆炸、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总体上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5年12月20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2月10日

勘察现场人员

王立、朱洪忠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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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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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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