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迁建项目 | **** | 了****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中央大道4 号 | 迁建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中央大道4号,建筑面积10036.4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购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工艺、产品产能、规格型号均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自行车轮胎400万条。 | 1.运营期上辅机配料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自动配料机配料废气、炼胶废气、开炼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与催化燃烧废气一同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压延、出面车间内开炼废气、压延废气和挤出废气、硫化废气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与催化燃烧废气一同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废气应经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隔声房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包装袋、橡胶下脚料、不合格品应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喷砂收集尘、废布袋应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应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配料、炼胶集尘应回用于生产;****管理委员会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示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