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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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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转发<******保障厅****财政厅****银行****分行关于印发**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泰人社字〔2023〕44号)文件中有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规定,以下1家企业向我单位提交材料。******公司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拨打**高新区人力**部电话反映,电话:0538—****066(公示期3天)。 附:1、******公司 **高新区人力**部 2026年7月13日 附件1******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燕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00MAE3W7P91Y;注册地址:**省******办事处中**大街1117号**华夏康****公司综合楼三层305室;成立时间:2024年11月1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等业务。该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3人,当年新招用符合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2人,占现有在职职工比例为15.38%,符合该项政策要求的占比10%的要求。该企业已与符合条件的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为全部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