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公司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公司申请被申请**奥****公司****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审查,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成立,经营范围为:生物药品原料药及其中间体、有机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其中间体、化学新材料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推广、工艺咨询服务;一般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采购、经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注册资金****0000元,****公司认缴出资****000元,持有公司49%股权,出资方式为货币。金厦公司认缴出资****000元,持有公司49%股权,出资方式为货币。严茂斌认缴出资200000元,持有公司2%股权,出资方式为货币。刘光军出任执行董事,俞军担任总经理,****公司监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被编入****2026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名单。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公司未有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牵连事项。
3、截止2026年7月8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连续三年未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且未结破产案件(含“执转破”案件)少于3件。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公司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15日17点申报期间届满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信息网》上进行报名。本院于2026年7月17日10点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信息网》公开摇号确定管理人。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管理人(中签1),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中签2)。
联 系 人:刘占省
联系电话:0719-****761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