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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81279L | 建设单位法人:郑于强 |
| 林秋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辋川镇峰崎村 |
| ****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823056 纬度: 25.066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1 |
| 泉环评〔2025〕表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81279L001U |
| 2019-06-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847.58 |
| 8847.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8127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681279L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504MA3462M393 | 竣工时间:2026-05-20 |
| 2026-03-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25 |
| 2026-06-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7027.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期扩建工程设计总规模为3.0万m3/d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城镇污水3.0万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污染防治。本扩建工程一级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工艺,二级处理采用“AAO+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工艺。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 | 实际建设情况:三期扩建工程于2025年1月开工建设,由****投建,设计规模为3.0万m3/d,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多级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 工程内容包括** 1 座多级AAO生物池、1 座二沉池、1 座污泥泵房、1 座鼓风机房、机修间及工具间、1 座污泥料仓、1 座药剂间。扩容改造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替换及增加格栅及泵房设备)、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增加 1 组设备)、精密过滤车间(目前依托一、二期尾水采用的“高效澄清池+**度过滤车间+消毒单元”进行深度处理)、加药间(替换和增加设备)、生物除臭塔。以及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污染防治。本扩建工程一级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工艺,二级处理采用“AAO+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工艺。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尾水排放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2027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确保尾水水质符合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污染物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一二期氧化沟(厌缺氧区)、一二三期污泥泵房、三期多级AAO生物池(厌缺氧区)、污泥料仓等臭气源部位局部加盖及加罩密封,外排废气负压收集并经过1套生物除臭设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NH3、H2S及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标准;厂区内甲烷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内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北侧临近交通主干道一侧区域环境噪声执行4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栅渣、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药剂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弃物、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的控制要求;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临时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办公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同收集的污水一起经污水管道汇入粗格栅井,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厂区生产废水主要有构筑物放空水、设备冲洗水及脱水间污泥滤液等通过暗管进入污水检查井,汇集后接入粗格栅井,****泵站提升至细格栅及沉砂池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药剂的溶解稀释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与进入本项目污水合并处理。 三期新增1套除臭设备,位于三期 AAO 池上,采用生物除臭工艺,用于收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现状DE氧化沟、多级AAO生物池厌(缺)氧区、一、二、三期污泥泵房;进行厂区绿化,定期于格栅、调节池、贮泥池等主要构筑物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等。厂区已设置有1套除臭设施,对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和污泥压榨车间以及污泥料仓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收集的恶臭废气采用“洗涤加湿预处理”装置和“过滤棉+UV 光解”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依托原有危废间暂存后委托****处理;污泥脱水至 60%后暂存于**污泥料仓,最后外运至瀚蓝(惠****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
| 由于污泥料仓距离三期扩建工程**除臭设施(2号设施)较远,会导致臭气收集效率偏低。为全面提升恶臭气体的捕集率与处理效果,现将污泥料仓产生的臭气统一纳入原有工程除臭设施(1号设施)净化处理。该调整不仅强化了臭气源头控制,并且提高了臭气收集净化效率,有利于提升整体环保治理水平与周边居民满意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管理。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同时要定期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按监测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废水进出口应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处理厂污水处理区(厂区**)边界为起点的100m范围,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大气敏感项目,你单****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护区域范围内的用地规划、建设控制。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1095万t/a,COD≤547.5t/a,NH3-N≤54.75t/a;本次扩建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3650万t/a,COD≤1825t/a,NH3-N≤182.5t/a。 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根据设计要求配备了发生事故时的应急配套设施和污水处理监控措施;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均有备用设备,并成立了设备维修车间、维修组,能够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的不间断运行。公司于2025年12月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21-2026-05-L)。 本项目在废水总排放口设有采样明渠用于在线仪器以及人工分析的采样监测;设有排污标志牌(编号:DW001);废水进出口按要求设置废水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在总进口安装有电磁流量计、COD(LFS-2002)、NH3(LFS-2002)和PH(PC-3110)在线分析仪;在总排放口安装电磁流量计、COD(LFS-2002)、NH3(LFS-2002)和(TP)LFS-2002、TN(LFS-2002)和PH(PC-3110)在线分析仪;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均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本项目厂址位于**县北面,福厦公路东侧,破溪与林辋溪交汇处,离厂门北面约450m为墓前村,住西350****油厂,住西500m****砖厂,厂址往东****集团****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区(厂区**)边界为起点的1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田、道路,不涉及居民区、****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排放口各污染物实测浓度和废水排放量,可以算出,三期扩建工程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废水排放量1095万t/a,COD120.4t/a;氨氮4.27t/a,符合批复要求。 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证号:913********681279L001U,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5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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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20.4 | 1825 | 0 | 0 | 120.4 | 120.4 | |
| 0 | 4.27 | 182.5 | 0 | 0 | 4.27 | 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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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污染防治。本扩建工程一级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工艺,二级处理采用“AAO+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工艺。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 | 尾水排放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2027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确保尾水水质符合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 | 三期扩建工程采用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多级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尾水排入林辋溪山美水闸下游感潮河段。 | 监测结果表明,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其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2025年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标准限值的要求,达标排放。 |
| 1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污染物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一二期氧化沟(厌缺氧区)、一二三期污泥泵房、三期多级AAO生物池(厌缺氧区)、污泥料仓等臭气源部位局部加盖及加罩密封,外排废气负压收集并经过1套生物除臭设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NH3、H2S及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标准;厂区内甲烷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 原有工程已设置有1套除臭设施,对厂区内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和污泥压榨车间、一二三期污泥泵房以及污泥料仓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的恶臭废气采用“洗涤过滤+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三期扩建工程**1套恶臭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一二期氧化沟(厌缺氧区)、三期多级AAO生物池(厌缺氧区)等臭气源部位局部加盖及加罩密封,外排废气负压收集并经过生物除臭设备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下,两套除臭设施外排废气中的NH3、H2S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厂界外监控点的NH3、H2S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甲烷最高体积分数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
| 1 | 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内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北侧临近交通主干道一侧区域环境噪声执行4类标准。 | 本项目厂区内布局合理,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消声、隔音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栅渣、沉砂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药剂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弃物、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的控制要求;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临时贮存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污泥经浓缩后存放至污泥间,转运至瀚蓝(惠****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危废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栅渣和沉砂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为58.2%,符合标准要求(污泥含水率应小于60%)。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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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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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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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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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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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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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