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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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10:28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宏
项目联系电话 0598-****88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新**路2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8-****75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8-****88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13.主要违约责任

13.1中标人未能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部署及平台系统初试并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更正为:

13.1中标人未能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部署及平台系统初试并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0.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的内容均按以上方式同时修改,不再另作补充。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本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投标人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5、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路208号****

联系方式:0598-****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059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

电话:0598-****889

****

2026年07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3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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