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拟采购普通诊疗器械(低值易耗)项目,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通诊疗器械(低值易耗)采购项目。
2、预算限价:14万元/批,合同期限一年(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3、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须对清单所有内容同时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标书代写
6、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
7、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证明或供货前通过备案的承诺。
三、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日历日。
四、采购文件及项目信息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1、潜在供应商应和采购人充分沟通,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以下材料:
1.1资格预审文件(一式贰份,无需密封),包括但不限于:
1.1.1 投标公司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1.2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1);
1.1.3 投标承诺书(附件2);
1.1.4 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5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
1.1.6 投标代表半年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标书代写
1.1.7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承诺书及其他材料(若有);
1.1.8 其他资质证件或承诺(供应商认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2响应文件(一式贰份,胶装成册并密封提交),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点:**市鲤**东街院区3号楼505综合购物部。
3、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0595-****7050
六、开标: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2、若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并按“投标人无确认”处理(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以“文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报价、开标记录”等方面的事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标书代写
3、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如投标代表未参加开标会,采购人致电投标代表二次报价。电话三次无人接通视为未做二次报价,放弃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七、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7714。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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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