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超市)
(第1次****)
根据《****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和《****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 序号 |
房产场地名称 |
房产坐落 |
分区及房间号 |
面积(㎡) |
房产出租底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报名诚意金(元) |
招租需求 |
出租期限 |
招租方式 |
联系人及方式 |
| 1 |
乒乓球室 |
校内东大浴池东侧,4#公寓后方** |
298.13 |
540641元/年 |
成交价年租金的10% |
54000元 |
超市 |
3年,2026.****.01—2029.****.31 |
公开竞价 |
承办部门:后勤管理处 地址:****人文楼101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33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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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场地(库房) |
后勤小院东侧第二间库房 |
41.82 |
超市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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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1.****超市经营资格的正规企业,依法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齐全合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食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文化用品等。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实缴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 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经营范围:超市应包含食品、水果、蔬菜、饮料、文具、日用百货等满足师生基本生活需求;****超市的配套使用,****超市商品,不得他用。
3.具有与国内10所(含)以******超市****超市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其中至少有3所为985或211院校,并能够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5.具有线上电商运营经验(自有线上app、网站、小程序),供应链、物流配送等配套体系完善;能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供创新应用与服务(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能够提供便捷、通用、安全、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以及可靠的售后、赔付保障机制。
7.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8.本次招租的房屋为****所有的公用房产,场地为****所有的土地,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学校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9.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10.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三、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期交纳租金。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水费、采暖费等。租赁期间房屋水、电费、取暖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市水、电费、取暖费等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⒊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标书代写
4.****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130********800001999
开户银行联行号:105****00082
四、装修要求
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改造、****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符合消防及疏散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市及招租人的相关规范规定。
(3)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设备线路敷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不违规超标运行。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承重墙、改变房屋的外立面等。在进行室内非结构性装修(如墙面刷漆、铺设地板等)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避免对房屋造成损害,并在租赁期满后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状态。对于安装大型固定设施(如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需要提前告知出租方并获得许可,且安装过程不得破坏房屋的原有设施和线路。
(6)承租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安全标识等。若因装修改造引发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后的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保证房屋内电气线路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
五、承租人应当遵循的管理规定
1.承租人包干负责本经营项目相关的卫生、管理、安全等工作。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2.承租人应取得并公示与开展经营有关的有效证照。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
3.承租人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薄利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师生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遵守其相关规定。
4.承租人经营操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营环境卫生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所售商品或所使用原材料应由正规渠道采购,质量合格并在保质期内,设施设备应质量合格、安全适用、自行维护,安装/拆卸时不得破坏建筑结构。
5.承租人经营应明码标价,收款方式应包括现金支付、移动支付以及校园一卡通等。应先服务、后收费,不得以储值优惠、会员卡办理等理由提前预收服务费用。所售****学校周边本地大型商超同类商品售价(特价促销商品等情况除外)。承租人应定期上报销售数据、所售商品明细及零售价。
6.承租人以销售预包装食品为主,禁止包含任何形式的加工或加热项目。所售商品种类尽量齐全,****学校师生的需求,****学校监督、指导。但不得销售香烟(含电子烟)、酒类、“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毯、功率转换插座等明令禁止或其他不适宜在校园内销售的商品。
7.承租人应自觉遵守招租人校园秩序,不得播放高分贝噪声,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在室外堆放杂物,不得户外经营,遵守门前“五包”。应合理使用招租人房产及各项设施设备,不得使用该房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得在该房产内烹饪加工食物(包括自用及对外出售)、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承租人应公示营业时间及服务电话。
8.承租人应遵守《****食堂监督管理规定》等各项国家、省市、学校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因承租人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
9.承租人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管理该项目运营。所有工作人员应无犯罪记录,着规范工装从事经营活动文明经营,热情服务。身体皮肤露出部分,应无大面积纹身、花臂等,无不良嗜好、不雅举止、不当言辞。承租人人员应向招租人报备,遵守招租人进出校门、一卡通权限、校园通报备等管理规定。
10.承****停车场(处)停放,严禁非非工作用途机动车、电动车校内充电。与经营有关的临时入校车辆,可就近停靠、事毕即走,但不得妨碍通行。
11.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的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12.承租人应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预防工作,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接受招租人及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如出现火灾、被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13.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期内撤离。
六、报名须知
⒈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⒉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相关证书、报告及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办理(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另如为原租户申请本次招租,还须携带最后一期的交费发票(复印件)或交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原租户为交费信用合格租户,否则不接受报名。
⒊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⒋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⒌公开竞价工作根据报价最高的原则,从候选的合格承租人中确定成交承租人,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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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