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院实际工作需要,现询一供应商制作安装停车棚,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停车棚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投标人总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项目报价含人工、运输、材料、完**装所需设施(含基础)、安装、机具使用、材料损耗、税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采购方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标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停车棚安装制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报价表)、附件6(方案图一)、附件7(方案图二)。
2.项目地点:**省**市新****工业园民园路47号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工期为招标人确认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并通过验收。
2.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整个项目非人为破坏、施工质量、使用的产品本身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须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
3.中标人须依据国家现行有效安全技术规范完成本项目;项目实施期间损坏原有设施的,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损失及相关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评标准和技术验收规范。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其他要求
为了便于投标人准确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进行现场勘察,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并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若报价表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不一致的,以实际为准)。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勘察时间:2026年7月15日10:00-11:00(**时间)
现场勘察地址:**省**市新****工业园民园路47号
现场勘察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7-****378
六、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后中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招标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全额增值税正式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
八、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开展项目,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不能按时供货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
1.4现场勘察确认表(需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现场交流联系人签字确认的原件,见附件4);
1.5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本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3保持一致,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接受授权方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且未提供授权书,或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代表与授权书中出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九、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1号楼506综合室标书代写
地址:**省**市新****工业园民园路47号
3.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7-****378
4.监督电话:0597-****369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附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