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致相关异议供应商:我司于异议期内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异议材料。经采购人确认,现结合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约定及项目实际履约需求,就异议事项逐一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1.本项目采购范围为询比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已明确约定运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标气的供应与更换、耗材和备件的供应、日常维护保养与故障检修、系统校检、软件正常升级维护、运营档案建设、按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明确了巡检频次、故障响应时效、数据采样要求等全部履约标准,上述内容已可支撑供应商编制响应方案、测算服务成本并报价。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1项已明确约定“自行踏勘”,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核实设备的具体台套数量、型号规格及实际运行工况,结合现场情况测算成本并报价。标书代写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报价,运维对象为采购人现有在用的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具体参数以现场实际配置为准,采购文件已完整载明服务边界与履约要求,不存在信息缺失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本项采购文件不作调整。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提出的主张,在此明确:本项目为****祁南煤矿企业自主询比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范畴,****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设置均围绕本项目运维服务的实际履约需求制定,不存在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现就具体条款异议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1.本项评分规则的设置核心,是保障项目配备足额的专职服务人员,匹配运维服务的在岗值守与应急响应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统筹、技术管控、对外协调等管理职责;现场运维人员承担日常巡检、设备保养、故障处置等现场实操职责,二者为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履约人力投入要求。
2.本项目运维要求“每**少1次现场巡检、工作时间内故障4小时到场、每月2次设备保养”,需稳定的专职人员配置保障服务时效。若允许同一人员同时叠加两项计分,将导致供应商仅配置1名人员即可拿满本项全部分值,无法保障现场运维的人员投入密度与响应效率,不符合项目实际履约需求。
3.该条款设置贴合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的行业服务规范,旨在保障服务质量与人员投入,不属于不合理限制,因此本项评分规则不予调整。
1.社保证明是验证人员劳动关系真实性、确保人员稳定到岗履职的常规佐证材料,原条款设置符合项目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
2.结合行业内退休返聘技术人员、资深专家无法缴纳社保的实际情况,对人员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调整: 拟派人员无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作为人员履职证明,评审时与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3.原评分标准中人员证明要求以此答复为准,其余评分规则不变。
本答复函作为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