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核桃产业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州**县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5200m2,依托4栋4层钢筋水泥生产厂房,每栋占地1889.73m2,办公室750m2、食堂约1000m2,建设自动磨抛设备及配套加工设备40套(台),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500吨各种玻璃烫钻产品,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环保设施等。(本次验收过程仅涉及烫钻生产线,珠坯生产线及抛轮修复生产线等由于市场等因素未建设,后续如进行建设,需重新对该部分建设内容及配套环保工程进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8****46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