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工作部署,积极搭建招聘对接平台,助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现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公开遴选1家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负责项目全流程策划与组织实施,制定项目总体方案,涵盖整体设计策划、活动方案拟定、宣传推**排及执行落地等各环节,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组织不少于100家企业参会,其中**企业占比不低于50%,并于活动结束后完成对参会企业的全覆盖回访,收集简历投递量、初步达成意向数等,形成招聘成效分析报告。
3.负责现场招聘活动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
(1)会场布置,设置宣传桁架不少于2个,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结合**区产业特色,进行主题化空间的设计规划与搭建,满足招聘、推介、体验、传播等多功能使用需求;
(2)根据参会企业需求,设计制作招聘展位门楣、招聘海报等;
(3)按实际需要配备桌椅、宣传物料(横幅、手举牌、打卡板等)、参会企业及工作人员用品(签到海报、台卡、代表证、工作证、文具等);
(4)配备安检门不少于2个及警戒线等相关安全用品。
4.策划并落实创意互动活动,须提供互动流程脚本、视觉设计稿及设备操作说明,确保互动环节参与度高、传播效果良好。
5.现场组织开展“直播带岗”活动,时长不少于1小时。提供活动预案、直播脚本、所需设备及宣传物料,落实主持人邀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好活动前期策划、组织执行、宣传推广及现场实施等工作,并与区级就业服务平台对接,确保相关活动同步推进。
6.落实活动宣传推广工作,活动前,覆盖不少于**30所院校的定向宣传(含线上社群、校园公众号等渠道);活动中,现场开展相片直播;活动后,制作并投放不少于2条时长30秒以上的招聘活动相关视频,并在市、区级主流媒体发布宣传稿件不少于1篇。
7.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保障招聘活动顺利执行。活动前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协调;活动现场按实际需求配备安保人员,并落实职业指导服务人员参与。安保及职业指导人员相关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8.统筹协调招聘活动现场的用电、用水、工作车辆停放、物料往返运输、安装、场地清洁、后勤保障等相关事宜。
9.为辖内不少于1800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推荐服务,提供不少于3次一对一定向岗位推荐,跟踪求职进展,动态优化岗位匹配。
项目内容根据我局要求适时调整。
(三)项目费用
人民币25万元(含税)。该费用为固定总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报价人须根据服务内容、执行标准及交付要求合理测算并编制报价。
(四)项目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
二、评选规则
(一)选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需包含项目认识情况、活动详细策划方案、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岗位推荐服务方案、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同类项目案例等内容,具体分值如下:
| 类别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 项目评分 |
1 |
项目认识情况 |
5 |
| 2 |
活动详细策划方案 |
40 |
|
| 3 |
活动方案创新 |
15 |
|
| 4 |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岗位推荐服务方案 |
15 |
|
| 5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10 |
|
| 6 |
同类项目案例 |
10 |
|
| 价格评分 |
7 |
采用低价优先法 |
5 |
(三)若有效报价范围内出现综合评分并列第一的情况,由并列单位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定中选单位。
三、基本要求
(一)主体资格。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专业资质。持有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具备三年以上人力**服务经验。
(三)服务能力。具备持续稳定的人力**服务保障能力,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响应,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一)接收时间:2026年7月13日-17日9:00-12:00、14:00-18:00。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石牌东路147号(**市**区人力**市场);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20-****2034。
(三)报名方式:仅接受书面形式报价,其他形式的报价概不受理。报价文件必须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四)资料提交:
1.法人资格证书及人力**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商事主体登记信息查询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
4.完整项目实施方案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选单位确定
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最终评选结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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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