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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检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1****事业单位参与投标,****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员及其他配备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员及其他配备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委员会进行评审判定。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550号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方式:0551-****224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12,****3831
2025年7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3日
附件: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