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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新****基地项目(四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5510
通讯地址:**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5712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新****基地项目(四期)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村委会建材东路西侧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稳混凝土生产线、1条碎石加工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沥青混凝土60万t/年、水稳混凝土10万t/年、碎石料10万t/年。建设内容包括丙类厂房1栋、综合楼1栋和其它辅助设施工程。其中丙类厂房内包括沥青混凝土生产区、水稳混凝土生产区、碎石加工生产区、再生铣刨料堆场、原生料堆场等;综合楼包括办公区、宿舍区及食堂。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的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完成后,可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1)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相关规定,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不违反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市场准入相关政策的要求。 (2)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为“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与“C3021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且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不属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限制/禁止类产业负面清单中的产业,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委员会印发《**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因此,本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 (4)与《**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主要进行建筑材料加工,属于《**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二、**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 ”中绿色建材生产。因此,本项目与《**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是相符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位于**省**县新竹镇建材东路西侧,总占地面积为27290.59m2,且已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以及水稳混凝土,属于建筑材料加工,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总体定位是相符的。 根据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套核,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建设与**县“三区三线”成果是相符合的。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根据《**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NOx、VOCs。排放总量为:NOx:0.01648t/a,VOCs:0.0498t/a。本项目不涉及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1)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本项目周边市政管网已铺设完成,****基地污水处理厂目前未正式运行,正式运行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抽粪车定期****处理厂处理,每周抽运一次;****基地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沥青混凝土生产线:①原生烘干筒废气: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装置+43m 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筒采用低氮燃烧的方式,其产生的烘干筒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43m 排气筒(DA001)排放;②再生烘干筒废气: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装置+43m 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筒采用低氮燃烧的方式,其产生的烘干筒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43m 排气筒(DA001)排放;沥青烟气静电除油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43m 排气筒(DA002)排放;③拌锅搅拌、成品仓卸料过程沥青烟废气经静电除油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43m 排气筒(DA002)排放;④沥青储罐呼吸废气经静电除油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43m 排气筒(DA002)排放;⑤矿粉筒仓呼吸废气: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 碎石加工生产线:碎石生产线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3)排放。 水稳混凝土搅拌生产线:①水稳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4)排放;②水泥筒仓储存废气: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沿仓顶20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厨房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 (3)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用钢结构封闭、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不合格品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人工清掏后作为建****砖厂;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导热油 ****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废焦油、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危险废物储运及其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工作中应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用品;项目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