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桥镇三江营村红色村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受 **市**区大桥镇三江营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就**区大桥镇三江营村红色村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大桥镇三江营村红色村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90万元
最高限价:8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价的40%;施工图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向设计人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向设计人付清余款。
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报送采购人确认;2、方案采购人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3、项目主体完工、具备拍摄条件后 20日历天交付完整成片视频;4、后续技术服务周期:自施工图交付起,直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正式交付运营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4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
2、报名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时间)
(1)现场报名:提供纸质版报名资料至****(**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报名: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将投标确认函原件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纸质版报名资料开标时提交),资料费转至支付宝账号(153****8673)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可不提供此项);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投标确认函。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
5、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7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07月21日上午12:00(**时间)前送达****(**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应在投标前自行考察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全部取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市**区大桥镇三江营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 **市**区大桥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联系方式: 0514-****87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叶工
电 话: 0514-****8798
**市**区大桥镇三江营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