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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二街道辖区广大居民及各相关管线产权单位:
2026年6月11日,我街道接辖区居民反映,****书店后身道路旁进行房屋修缮作业时,因邻近一处井口塌陷不慎坠落致伤。经街道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井口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井盖无明显产权标识。
为尽快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维修整改,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避免因责任主体缺失导致受害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现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定,就该处无主窨井设施向社会各界及各相关单位进行公开公示,查找权属单位。
二、 认领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三、 认领方式
请疑似为该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维护单位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广电网络、部队、铁路等部门),在本公示期内,携带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管线图纸、产权证复印件等),前往******社区,联系人:赵志强,联系电话:****362,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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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