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报送的《美程科技年产5亿件新能源汽车用陶瓷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市**区环保街99号邮编:417000
联系电话:0738-****93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美程科技年产5亿件新能源汽车用陶瓷组件生产线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现有厂区内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美程科技年产5亿件新能源汽车用陶瓷组件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省****公司内部,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通过新增生产设备实现增产5亿件新能源用陶瓷组件。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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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美程科技年产5亿件新能源汽车用陶瓷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 | ||||||||||||||||||||||||||||||||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拟建于****开发区****园区内,****工业园入园要求,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