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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代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比选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代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采购人需求):
(1)勘察范围与工作内容: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测绘及规划放线及验收等实施工作。
(2)设计范围与工作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绿化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初步设计,及相关的概算编制。参照可研深度及发包人要求做好可研文本编制的配合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人民币771575.21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壹分)。 其中: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84993元,勘察费126700元,市政道路规划放线及验收最高投标限价:259882.21元,响应人在勘察设计费,规划放线及验收报价表中的对应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规划放线及验收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供应商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
具体由供应商根据比选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填写(例如:□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桥梁 □城市隧道工程,由采购人自行填写)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比选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企业独立参加比选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比选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四)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
1、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报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方在响应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登记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将被拒绝,响应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响应无效。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在初步评审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参与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所有文件仅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五)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2024年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或以上,****公司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可为M级。
(六)对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比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需提供离响应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单位返聘及退休证明文件。(由比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允许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标书代写
注:(1)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响应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响应人为中选候选人的,响应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响应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响应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七)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市**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比选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22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标书代写
**市**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988
联系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1333-1868
联系地址:**市**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采购方:****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