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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13
(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本庄高速涵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
一、补遗内容
原招标文件7.4.2中约定“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总****委员会推荐的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投标总价及最低投标总价中所有单价进行签订。”
调整为:本次招标两个个单元签约合同价按照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总价相对限价总价下浮比例最高单元作为签约合同价。
关于投标报价的特别规定,单个子目报价不得低于限价的90%,否则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在保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二、其他说明
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涉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原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王女士 电话:0371-****8192
监 督 部 门:****监察室
电 话:0371-****5369
日期: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