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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街道)EPC | ||
| **区**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街道)EPC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
| 2026-07-13 | ||
| **区**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街道)EPC合同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56779E | |
| ****;******总院****公司;创****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64483Y;913********0256419;914********806627D | |
| **** | 合同金额****69056.39 | |
| **** | 合同单位****//******总院****公司//创****公司 | |
| 4 | 合同签署时间2026-07-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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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区**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街道)EPC: ****设计部分:各专业和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专业工程、临时工程等与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承包人应当采取限额设计,且确保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且满足初步设计图纸的建设标准。承包人的设计人和施工总承包应密切配合,因施工图预算超过概批金额或施工图建设标准低于概算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建设标准的,承包人内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采购部分: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品牌的选定须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报审确认后采购。 (三)施工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