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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92MA7AU2GP44 | 建设单位法人:王亮 |
| 张月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中心523室 |
| ****原料药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7.533889 纬度: 38.343889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31 |
| 沧港审环字〔2023〕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92MA7AU2GP44001P |
| 2025-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00 |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92MA7AU2GP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03MABYJMB6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1102MACPXACM50,911********073492T | 竣工时间:2025-05-3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6 |
| 2026-06-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category/3.html?contentId=12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氨磺必利原料药 50t、吲哚布芬原料药 20t,艾普拉唑原料药 8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氨磺必利原料药 50t、吲哚布芬原料药 20t,艾普拉唑原料药 8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氨磺必利生产工艺: 水解反应-缩合反应-离心母液处理 吲哚布芬生产工艺: 还原反应-取代反应-还原反应-离心母液处理 艾普拉唑生产工艺: 取代反应-氧化反应-置换反应-离心母液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氨磺必利生产工艺: 水解反应-缩合反应-离心母液处理 吲哚布芬生产工艺: 还原反应-取代反应-还原反应-离心母液处理 艾普拉唑生产工艺: 取代反应-氧化反应-置换反应-离心母液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高浓废气分别经各自车间冷凝预处理,低浓废气(含尘废气及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分别经各自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所有废气与废水蒸盐不凝气合并经“碱洗+水洗+除湿+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1排放; 储罐呼吸废气以及危废间废气汇总后经“水洗+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站各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废气统一经1套生物过滤+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吸收塔排水、水射真空泵排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包括职工盥洗废水和食堂废水。工艺废水经蒸发除盐装置处理后与其****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1座200m3/d污水站处理,采用“机械细格栅+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UASB+A/O+澄清池”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企业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残、废滤渣、废滤布、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污泥、废活性炭、分析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包、原料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机油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盐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高浓废气分别经各自车间碱喷淋冷凝预处理,低浓废气(含尘废气及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分别经各自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所有废气与废水蒸盐不凝气合并经“碱洗+水洗+除湿+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3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储罐呼吸废气以及危废间废气汇总后经“碱喷淋+水洗+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站各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废气统一经1套生物过滤+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吸收塔排水、水射真空泵排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包括职工盥洗废水和食堂废水。工艺废水经蒸发除盐装置处理后与其****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1座200m3/d污水站处理,采用“机械细格栅+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UASB+A/O+澄清池”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企业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残、废滤渣、废滤布、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污泥、废活性炭、分析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包、原料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机油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盐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 |
| DA001排气筒由27m增加至31.5m,DA001和DA002废气处理增加碱喷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氨磺必利与艾普拉唑生产线:500L反应釜3台、PSB800NF型号离心机3台;3000L反应釜容积3台,PSB1250NF型号离心机2台;4个2000L溶剂中间罐和4个2000L溶剂回收罐;1台FZG-15型号真空干燥箱。 2、吲哚布芬生产线:4台200L反应釜;4台1000L反应釜;2台PSB1200NF、2台PSB800NF、1台PSB600NF的离心机;2台GSZG-1500、2台GSZG-500的双锥干燥机;1台型号为FZG-10的真空干燥箱;4个1000L溶剂中间罐和4个1000L溶剂回收罐,1个54m3紧急泄放罐。 3、蒸盐工序:蒸盐釜容积5000L,污水储槽1个。 4、危废间:1座240m危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1、氨磺必利与艾普拉唑生产线:减少2台500L反应釜、1台PSB800NF型号离心机;1台反应釜容积由3000L改为2000L,2台离心机规格由PSB1250NF改为PSB1000NF,功能和处理能力不变;溶剂中间罐和溶剂回收罐容积由2000L变为5400L;1台FZG-15型号真空干燥箱变更为2台FZG-7型号真空干燥箱。 2、吲哚布芬生产线:减少1台200L反应釜;2台反应釜由1000L变为800L;2台PSB1200NF、2台PSB800NF、1台PSB600NF的离心机改建为1台PSB1000NF、4台PSB800NF;2台GSZG-1500、2台GSZG-500的双锥干燥机改建为2台GSZG-1000、1台GSZG-500;1台型号为FZG-10的真空干燥箱变更为2台型号FZG-5的真空干燥箱,功能和处理能力不变;溶剂中间罐和溶剂回收罐由1000L变为2000L,紧急泄放罐由2m3变为54m3,增加1个1500L接收罐。 3、蒸盐工序:蒸盐釜容积由5000L改为3000L,减少污水储槽1个,实际蒸盐总量不变,冷凝****处理站处理。 4、危废间:由1座240m2改建为1座182m2和1座58m2危废间,危废暂存量不变。 |
| 优化生产环节,通过了非重大变动论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7078 | 0 | 0 | 0 | 1.708 | 1.708 | |
| 0 | 0.709 | 2.562 | 0 | 0 | 0.709 | 0.709 | |
| 0 | 0.074 | 0.342 | 0 | 0 | 0.074 | 0.074 | |
| 0 | 0.013 | 0.051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275 | 0.769 | 0 | 0 | 0.275 | 0.275 | |
| 0 | 12875.04 | 0 | 0 | 0 | 12875.04 | 12875.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5 | 1.01 | 0 | 0 | 0.115 | 0.115 | / |
| 0 | 0.38 | 6.054 | 0 | 0 | 0.38 | 0.38 | / |
| 1 | 污水站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限值要求及沧****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机械细格栅+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UASB+A/O+澄清池 | 企业总排口废水中的pH值为7.8-8.2、色度最大值为2倍、悬浮物最大值为28mg/L、急性毒性最大值为0.0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为17.3mg/L、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44mg/L、总有机碳最大值为23.8mg/L、氨氮最大值为4.51mg/L、总磷最大值为0.74mg/L、总氮最大值为16.1mg/L、动植物油最大值为0.56mg/L、氯化物最大值为217mg/L、锌最大值为0.109mg/L、二氯甲烷未检出,以上结果均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限值要求及沧****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1 | 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碱洗+水洗+除湿+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3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企业生产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mg/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及制药行业分级管控绩效差异化指标B级企业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mg/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89mg/m3、丙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8mg/m3,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1mg/m3,去除效率为96%,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及制药行业分级管控绩效差异化指标B级企业要求。 | |
| 2 | 罐区危废间废气治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碱喷淋+水洗+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2排放 | 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甲醇浓度最大值为7.46mg/m3、丙酮浓度最大值为0.196mg/m3,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浓度最大值为851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04mg/m3,去除效率为96-97%,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及制药行业分级管控绩效差异化指标B级企业要求。 | |
| 3 | 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生物过滤+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3排放 | 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39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53mg/m3,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浓度最大值为97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5.2×10-3mg/m3,去除效率为96%,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及制药行业分级管控绩效差异化指标B级企业要求。 |
| 1 | 泵、风机等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采取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 | 东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妥善处理,不准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厂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残、废滤渣、废滤布、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污泥、废活性炭、分析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包、原料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机油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盐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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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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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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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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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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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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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