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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82688M | 建设单位法人:胡成才 |
| 张淑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经济开发区徐集村,****公司现有厂区内 |
| 塑料薄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徐集村,****公司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8.55220 纬度: 36.8084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1 |
| 青环审表字〔2025〕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88268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882688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5-10-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8930.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薄膜8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薄膜8000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母料机→母料)/聚乙烯/色母→混料→挤出吹膜→(不合格品→加热挤出→冷却→切粒→混料)/合格品→风冷成型→牵引→(涂覆液、外购纯水→搅拌)→涂覆→烘干→电晕→收卷→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母料/聚乙烯/色母→混料→挤出吹膜→(不合格品→加热挤出→冷却→切粒→混料)/合格品→风冷成型→牵引→(涂覆液、外购纯水→搅拌)→涂覆→烘干→电晕→收卷→成品 |
| 项目分期建设,本期为一期工程,本期工程母料机未建设,外购母料进行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2、废气:塑料薄膜生产中挤出加热吹膜、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P4)外排。母料生产中挤出过程及不合格品造粒加热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5)外排。生产过程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强化各工序产污环节的污染物收集与处理,控制其无组织排放。3、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造粒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2、废气:塑料薄膜生产中挤出加热吹膜、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外排。母料生产中挤出过程及不合格品造粒加热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外排。生产过程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强化各工序产污环节的污染物收集与处理,控制其无组织排放。3、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造粒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17-08、废油桶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39-49,产生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中“防泄漏、防晒防雨淋”要求,设置1处一般固废堆场。 |
| 项目分期建设,本期为一期工程,合并一根挤出吹膜烘干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中技改项目造粒机2台、母粒机2台;环评中技改项目原辅料使用量:聚乙烯7688吨/年、母料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造粒机1台、母粒机0台;原辅料使用量:聚乙烯7208吨/年、母料800吨/年。 |
| 项目分期建设,本期为一期工程;因本期工程母料机未上,外购成品母料,减少聚乙烯的使用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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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2 | 0.035 | 0 | 0.112 | 0 | 0.035 | -0.077 | / |
| 1 | 挤出加热吹膜、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即VOCs排放浓度限值为6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0kg/h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限值为2000(无量纲)的要求。 | 挤出加热吹膜、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 挤出吹膜烘干排气筒DA001连续监测两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2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851(无量纲)。挤出吹膜烘干排气筒DA002连续监测两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9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977(无量纲)。挤出吹膜烘干排气筒DA003连续监测两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9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30(无量纲)。 | |
| 2 | 不合格品造粒加热挤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即VOCs排放浓度限值为6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0kg/h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限值为2000(无量纲)的要求。 | 不合格品造粒加热挤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造粒加热挤出排气筒DA004连续监测两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9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8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851(无量纲)。 | |
| 3 | 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未被收集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加大绿化,无组织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VOCs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制≤6.0mg/m3、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臭气浓度排放限值20(无量纲);《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 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未被收集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加大绿化,无组织排放 | 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两日排放浓度最高监测值为1.19mg/m3;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值(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1.46mg/m3,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1.68mg/m3;厂界臭气浓度两日排放浓度最高监测值为15(无量纲);厂界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高监测值为0.319mg/m3。 |
| 1 | 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噪声两日昼间最大监测值为54dB(A);厂界噪声两日夜间最大监测值为44dB(A);敏感点徐集村,验收监测期间,昼间最大监测值为:54dB(A);夜间最大监测值为:43dB(A) |
| 1 | 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造粒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造粒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17-08、废油桶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39-49,产生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中“防泄漏、防晒防雨淋”要求,设置1处一般固废堆场。 |
| 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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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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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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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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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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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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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