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杨欢欢
联系电话: 150****8565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现因工程需要,须进行 随车吊 询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 草湖片区各项目 。
2、询价标的详情: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控制单价(元) |
含税控制总价 |
备注 |
|
| 1 |
随车吊 |
14T |
车 |
300 |
800 |
240000 |
||
| 2 |
随车吊 |
14T |
元/天 |
50 |
1400 |
70000 |
||
| 含税控制总价(元) |
310000 |
|||||||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完成后,按建设施工单位付款比例及进度同比例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真实、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财务挂账。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待业主单位付款后,甲方支付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0 %,项目所需货物供完后,至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以转账、****银行承兑形式支付货款,一次性支付金额超过10万元的,必须以供应链金融支付。在货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因支付产生的费用(供应链金融支付产生的手续费、银行承兑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转账支付租赁款。
5、单价包含:车辆租赁费、税金、驾驶员工资、食宿、主副油等一切费用。
6、其他要求: / 。
7、资质要求:随车吊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存续有效,经营范围含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租赁等,无经营异常及失信记录,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车辆有道路运输许可、营运证;吊机需特种设备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配备吊装责任险。操作人员持有效 Q2 起重证,营运车辆司机需 B2 驾照及货运从业资格。供应商自有足量设备,具备运输、吊装配套履约能力。
8、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
(2)IP地址重复
①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②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③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4)二次报价实施规则
①本次询比价优先采用一轮报价评审,仅当一轮所有报价均超出控制价、有效报价不足 3 家或综合报价达不到甲方预期,一轮报价无法直接确定**单位时,甲方有权启动二次报价流程;若一轮报价满足比价要求,甲方可直接根据一轮报价确定中标单位,不再组织二次报价;
②甲方完成一轮报价评审后,仅通知一轮报价排名靠前的合格供应商参与二次报价,未收到二次报价通知的供应商自动丧失本次比价资格;
③二次报价为比价最终有效报价,报价人二次报价含税单价、总价不得高于自身一轮初次报价,若二次报价高于一轮报价,直接作废标处理;
④二次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渠道、格式要求由甲方统一书面通知,逾期未提交二次报价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价;标书代写
⑤二次报价单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签章的二次报价无效;
⑥二次报价阶段,本询价文件约定的付款、税率、供货、运输、质量、资质、违约责任等全部条款均保持不变,仅允许调整报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