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955996 | 建设单位法人:刘强 |
| 刘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永太镇长河村4组,备案经营场所:**省**市**县凯江镇下南街82、84号 |
| 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0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A-农、林、牧、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村5社、6社和迎丰村4社 |
| 经度:104.644630 纬度: 31.1458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9-24 |
| 德环审批〔2019〕1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26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19559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195599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2MA6BEWD04U | 竣工时间:2026-04-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7gVyq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厂址位于**县永太镇**村5社、6社、迎丰村4社,占地约30亩。项目建设4栋鸡舍、1栋育雏舍以及相关综合楼、有机肥生产车间、维修间、配电房、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计划年饲养蛋鸡20万只,提供无害化鸡蛋3800吨,出栏老母鸡19万只,生产有机肥2016吨。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65.5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县永太镇**村5社、6社,迎丰村4社,占地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鸡舍、1栋育雏舍以及相关综合楼、粪污处理车间、维修间、配电房、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存栏成年蛋鸡20万只/年、出产鸡蛋3800吨/年、出栏老母鸡19万只/年、生产有机肥2016吨/年。项目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65.5万元。 |
| 鸡舍栋数减少,总建筑面积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雏鸡-青年鸡-蛋鸡-鸡蛋 | 实际建设情况:雏鸡-青年鸡-蛋鸡-鸡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鸡舍冲洗废水、冷凝水、喷淋废水与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通过黑膜厌氧池发酵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05)标准后用于农灌。废气:项目有机肥生产车间恶臭及粉尘由旋风除尘器+喷淋除臭塔+水汽分离器+活性氧离子系统处理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鸡舍恶臭通过鸡舍密闭、输粪带密闭、科学设计鸡只口粮使用饲料添加剂、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方法减少恶臭;沼气收集后用于食堂能源;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并不得扰民。固废: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及病死鸡)处置措施,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政府****公司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冲洗废水、冷凝水(包括喷淋废水)、生活废水全部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黑膜厌氧工艺)处理后,暂存于沼液储存池,用作农肥,不外排,建设了一座300m2的储液池,确保无法灌溉时能够暂存。废气:鸡舍内采用机械通风,鸡粪日产日清,定期投放除臭剂;有机肥生产车间产生的臭气和颗粒物通过“活性炭+喷淋塔”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量极少,自然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通过柴油发电机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发电房顶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等方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鸡粪日产日清,****肥厂除尘器收尘灰、污水处理系统及喷淋水池污泥一起作为原料用于有机肥生产;废填料和废脱硫剂(Fe2O3)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回收站;防疫废物由当地防疫部门自行带走,不在厂内存放;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公司处置(协议见附件6);病死鸡交****公司当天进行拉运并处理。 |
| 废气:项目臭气和颗粒物处理设施进行了调整,调整为“活性炭+喷淋塔”,不降低废气治理效果,根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少,沼气产生量极少,无法收集处理,池体周边植被茂盛,通过自然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固废:防疫废物处置单位调整,处置方式不变,仍为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达标;项目以鸡舍、有机肥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现有1户散居居民居住。项目投运前,应妥善处理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积极与周边公众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通过加强管理和优选先进环保设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农户已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随着乡村**的发展,农村**房屋增加,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增了2户农户(均位于已租赁农户旁),均建于本项目建成之后,为减小项目对其影响,项目提升了环保措施,将有机肥生产区域进行全封闭,减少废气和噪声对其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应标准。项目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均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部分环保措施进行了加强,如有机肥生产区由露天优化为全封闭。积极加强与周边农户的沟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影响社会稳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 |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置2个100m3的黑膜厌氧池 | / |
| 1 | 臭气净化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有机肥生产车间设置1套活性炭+喷淋塔系统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2 | 粉尘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料塔顶安装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水泵、风机、发电机、污水处理系统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 | 厂界噪声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监测一次 |
| 1 | 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重点防渗区:鸡舍、污水处理系统、有机肥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发电机房、维修棚。防渗技术要求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防渗系数K≤1×10-10cm/s;其余重点防渗区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有机肥成品库房、隔油池、检疫室。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管理用房、综合用房及厂区道路。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
| 1 | 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及病死鸡)处置措施,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政府****公司处置。 | 鸡粪日产日清,****肥厂除尘器收尘灰、污水处理系统及喷淋水池污泥一起作为原料用于有机肥生产;废填料和废脱硫剂(Fe2O3)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回收站;防疫废物由当地防疫部门自行带走,不在厂内存放;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公司处置;病死鸡交****公司当天进行拉运并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