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政府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规〔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经****膳食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学生午餐配餐服务供应商。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现场陈述与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确定中选供应商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学生午餐配餐服务项目
2.项目性质:学生午餐配餐服务
3.资金来源:就餐学生家长支付
4.服务对象及规模:本校有午餐需求的在校学生,预估每日就餐人数约100—150人,最终以学生自愿报名的实际人数为准。
5.餐标控制价:学生午餐单价不超过人民币15元/人﹒餐(含税)。供应商可在不高于控制价前提下,结合实际提供不同价位餐标方案,并应明确各餐标之间的菜品、分量及营养配置差异。
6.供餐地点:**市**区**一里10号****。
7.送餐时间要求:须确保每日中午学生放学前5****学校指定交接地点。
8.服务期限:本项目按学年进行遴选,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自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2027学年结束止,****学校校历安排为准。
特别要求:本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挂靠经营。中选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内独立完成供餐任务,不得擅自更换供餐主体,不得擅自变更实际经营团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应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供餐资质。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能力、仓储条件、冷藏冷冻设施、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及保温配送能力。
5.建立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具备原料采购验收、加工制作、分装配送、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运输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信息公开与可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
6.配备与生产配送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同时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如公共营养师、营养指导员、营养配餐员等)。
7.需配备“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慧监管系统,在食材采购验收区、仓储区、加工烹饪区、配餐分装区、餐食留样区、配送车辆内部等关键区域,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保存不少于30天,并与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供餐全流程的智能化监控与风险预警。
8.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持续有效。
9.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在经营过程中未出现因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10.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岗位职责上墙公示。
11.经营场所设置标准化信息公示栏,按要求公示证照、人员、溯源、投诉等全部规定信息,接受学校、家长、监管部门查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与技术规范要求
1.供应商须独立承担学生餐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分餐分装、配送供餐等全流程服务,并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2.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校园供餐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供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3.餐食所使用的餐盒、餐具及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4.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感官异常、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用于校园供餐的食品及原料。
5.原则上不得使用预制菜肴;如涉及中央厨房统一标准化初加工并配送的半成品净菜,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允许范围、质量标准和监管要求。
6.实际供餐质量、餐量、餐标、菜谱安排须与报名承诺及合同约定保持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不得擅自降低供餐标准。
7.配送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及相关工作证件;配送食品容器外包装应有清晰标识,注明加工单位、成品制作时间、建议食用时限等信息。
8.配送车辆须为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具备必要保温措施,车厢内安装监控设备,全程留痕。车辆、容器具须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
9.供应商须科学合理安排生产、配送时间,****学校的餐食新鲜、安全、温度适宜。
10.学校有权对送达餐食进行查验和验收。对包装破损、感官异常、与食谱不一致、超过食用时限、温度异常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食,学校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或更换。
11.供应商须及时、****学校报告食品安全相关检查情况、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及其他与校园供餐有关的重要事项。一旦发生或疑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及属地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
12.配送车辆及人****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确保校园交通秩序和食品交接安全。
13.供应商全面落实食材全流程溯源主体责任,完整留存采购、检验、加工台账,学校、膳食委员会、监管部门可随时到企业现场查阅。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提交要求:
1.报名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2.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清晰、完整、可辨认。
3.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报名材料须密封提交,档案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骑缝章)。
5.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6.资格审查必备材料缺失、无效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补充说明性材料可作为综合评议参考依据。
(二)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项目应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供餐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委托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材料: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报名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保险证明: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信用与安全记录: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食物中毒事件等);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最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有需要,可补充提供与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8.生产加工场所证明:为确保餐食加工、配送时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供应商应在**市范围内设有固定且符合食****加工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场所关键区域实景照片。
9.配送能力证明:食品运输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运输车辆及配送容器具清洗消毒制度(或操作规程)及近期清洗消毒记录样本,配送车辆和专用配送容器具实景照片。
10.智慧监管证明材料:提供“互联网+明厨亮灶+AI”系统建设及接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智慧监管平台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接入证明、系统截图、设备照片等。
11.人员管理材料: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相关岗位资质证明材料(如厨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营养指导人员证书等)。
12.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材料:提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命文件、岗位职责、公示照片等。
13.信息公示栏材料:提供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的照片及相关说明材料,公示内容应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明、食品安全等级、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总监及管理员信息和职责、自我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检查结果记录、大宗食品原料追溯信息、配送相关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
14.报价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正式报价函,明确午餐单价(元/人﹒餐,含税)。报价不得高于15元/人﹒餐;如设置不同餐标,应明确每种餐标的价格、菜品配置、分量标准及差异说明。
15.供餐方案与菜谱:按本项目餐标提供一周(5天)带量营养菜谱;如有多个餐标,应分别提供。菜谱应符合现行学生营养配餐有关要求,并附营养元素分析表。
16.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保障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运输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含食品安全事故、交通延误、设备故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1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材料:提供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原料管理制度、配送过程管理制度、学生餐验收制度、清洁消毒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配送车辆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公开与可追溯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书面材料。
18.考核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本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学校、****委员会家长代表及有关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学校组织的满意度测评。若学期满意度测评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经整改后仍未达标,学校有权按合同约定终止服务。
19.监督检查记录材料:提供近6个月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同时提供整改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20.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年7月****小学供餐或集体用餐配送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21.检测报告材料:提供近3个月内食品原料或成品的检测报告、第三方检验材料或质量控制佐证材料。
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能够证明其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材料。
23.管理体系认证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优先选择通过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供应商如已通过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材料(如有),可一并提供。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09:00至2026年7月17日(周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材料提交地点:****(地址:**市**区**一里10号)。
3.联系人及电话:
罗老师180****5352,
李老师180****5290。
六、公开遴选程序流程
本****学校成立的“****学生午餐配餐服****小组”组织实施。****学校代表、膳食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充分体现家长参与原则。****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代表、****委员会家长代表监督。****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现场陈述与答辩环节安排在周末进行。
(一)资格审查与初评
1.时间:2026年7月18日(周六)08: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学校会议室。
3.内容:
(1)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初评。
(2)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供应商主体资格、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配送保障能力、信用记录、业绩情况及其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证明材料。
(3)初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对供应商供餐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配送及履约保障能力、服务质量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2—3家入围候选供应商进入下一环节。
(4)首次公开遴选中,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遴选终止,学校重新组织公开遴选。
(5)第二次公开遴选中,报名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但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2家的,学校可继续开展后续遴选程序;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仅有1家的,本次遴选终止。
(二)现场陈述与答辩
1.时间:2026年7月18日(周六)11: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地点:学校会议室。
3.流程:学校组织入围候选供应商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重点介绍供餐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营养搭配、配送组织、应急处置、服务承诺等内容,并接受遴选工作组询问。
(三)实地考察
****小组将择期对入围****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仓储管理、环境卫生、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智慧监管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议与结果确定
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现场陈述答辩、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重点考量以下因素:
1.企业资质、信用情况、规范经营水平及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度;
2.供餐方案的可行性、营养性和适宜性;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4.生产加工能力、配送能力、智慧监管水平;
5.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保障能力;
6.报价合理性。
在综合评议基础上,工作小组采取集体研究方式提出中选供应商建议名单,并采用实名投票方式形成最终意见,投票结果作为集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结果确认
****学校研究确认后生效。
七、结果公示
公开遴选结果将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中选供应商名称、报价、服务期限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公示期满且无有效异议的,确定中选供应商。
八、中选供应商须知
中选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要求:
1.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本公告载明的各项义务。
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3.确保实际供餐质量、分量、标准、菜谱与报名承诺及合同约定完全一致。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第三部分“服务与技术规范要求”中的全部规定。
5.学校与中选供应商应签订供餐合同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6.****学校、****委员会家长代表及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本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7.学校将依据《****学校外供餐单位评价退出制度》及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8.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启动退出程序,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
(2)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存在分包、转包、挂靠经营行为的;
(4)擅自变更供餐主体、食材标准、餐标或核心经营团队的;
(5)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在履约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学校、****委员会家长代表或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7)学期满意度测评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经整改后仍未达标的;
(8)存在其他严重违约或不适宜继续承担校园供餐服务情形的。
9.供应商须制定食品安全、断供、交通故障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学校备案。
10.中选供应商须持续保持“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慧监管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关键区域视频监控、录像留存、平台接入和风险预警等功能符合监管要求。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2.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4.参****学校工作人员、膳食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家长代表,如与报名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须主动申请回避。
5.中选供应商退出或被解除合同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后续供餐保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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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1日
初审:罗柳萍
复审:李 静
终审:王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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