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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3
| 项目名称 | ****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行**行**食品工业区北区1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3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镇世 |
| 联系人 | 郭利敏 | 联系电话 | 135****4803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1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将原污水站恶臭治理工艺升级改造,将污水站内部隔油池、调节池、中和池、曝气池全部加装玻璃钢集气罩密封,抽气管路延伸至集气罩里面,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除雾器加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有风机通过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污水站门窗依室内温度开关。该项目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一二级新扩建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1993)表二排放限值标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污水站恶臭气体采取集气罩 除雾器 二级活性炭 风机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林镇世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镇世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