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委托****承担《****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港城街道群山村
3、项目性质:**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6.93亩,将建设9栋猪舍,用于育肥猪养殖,猪舍内部配备先进的通风、温控及自动饲喂系统。配套管理用房、饲料仓等辅助设施,设置粪污处理系统,建设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堆粪棚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
5、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公示于**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gs.****.com),纸质版报告在建设单位处查阅。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gs.****.com)项目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范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通讯地址:**市**区港城街道群山村
3、联系人:甘雨东
4、联系电话:159****8333 联系邮箱:****@163.com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1、环评单位:****
2、联系人:刘荣
3、联系方式:电话:191****0036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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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