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海****公司等2户债权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2,044.45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海****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044.4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61.53万元,利息282.92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5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贷款方式 |
担保情况 |
| 1 |
**海****公司 |
1,161.53 |
194.99 |
保证 |
周玲程连带保证 |
| 2 |
**海****公司 |
600 |
87.93 |
保证 |
周玲程连带保证 |
| |
合计 |
1,761.53 |
282.92 |
|
|
注:(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第一户 **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海****公司尚欠债权本金1,161.53万元,欠息194.99万元(本次拟处置部分债权,处置本金661.53万元、利息111.0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由周铃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海****公司成立于2019-07-23,法定代表人为田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102MA3Q8QYB71,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办公室二楼206房间,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海****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周铃程,男,汉族。
(二)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基本情况
根据法院判决,汇票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亦承担还款责任。
(1)**原****公司
**原****公司系成立于2019年9月27****公司,曾用名**高****公司,住所地**市历****村委办公室,法定代表人刘劲松,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由**景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股比例80%,**市历******公司出资200万元、占股比例20%。主要经营范围为旅游项目开发、商务信息咨询、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休闲观光服务、生态农业技术开发等。目前在工商信息系统中的登记状态显示为在业。
(2)**景源****公司
**景源****公司系成立于2018年2月1****公司,******区**路17号商业楼434号,法定代表人刘劲松,注册资本1400万元,其中由黄玺恺出资1190万元、占股比例85%,刘劲松出资210万元、占股比例15%。主要经营范围为生态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旅游景区开发、管理;休闲健身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国内广告业务;摄影服务;花卉、水果、蔬菜、坚果、香料作物、中草药的种植、批发与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果树种植(凭许可证经营);农业机械、农具、化肥、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凭资质证经营);健康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人力**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汽车租赁;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在工商信息系统中的登记状态显示为在业。
(3)******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9-01-04,法定代表人为宛可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112MA3NYRT74Q,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人民币,股东宛可鑫一人出资。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区大王庄镇孤山村商业街11-1号,经营范围包含: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其它道路货物运输;公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有色金属、机械设备、铜矿石、铁矿石、锂辉石、钢材、铬矿的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资质证经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4)******公司
******公司系成立于2019年6月11****公司,住所地**省**市**区甸柳新村四区10号楼1单元102号,法定代表人王娇燕,注册资本1020万元,其中由王娇燕出资1000万元、柏**出资10万元、马笑乾出资1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特种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建筑材料、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
******公司系成立于2018年7月19****公司,住所地**省**市历**华山街道渔洋路286号15层A103室,法定代表人艾强,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由艾强出资1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洗车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
(6)****公司
****公司系成立于2019年3月22****公司,住所地山****花园东路3666号保利华庭1号楼1单元2503室,法定代表人夏全卫,注册资本10万元,其中由夏全卫出资8万元、李洪智出资2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四、诉讼情况
本次拟转让债权共涉及两个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本金461.53万元案件(判决本金661.53万元)
法院于2024年8月6日作出(2024)鲁0116民初768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海****公司、**原****公司、**景源****公司、******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266.43元及利息(以****266.43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 58149元,由**海****公司、**原****公司、**景源****公司、******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4)鲁0116执3898号,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本金200万元案件(判决本金600万元)
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2025)鲁0116民初3283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海****公司、**原****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票据款600万元及利息(以60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 53853元,由**海****公司、**原****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5)鲁0116执2904号,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保证人周铃程非票据背书人亦非票据保证人,虽原债权人已对保证人一并起诉,但法院未一并处理、未判决保证人承担责任,后续可另案诉讼主张权利,目前尚未对保证人另案起诉追偿,因前期已****公司收购债权后已对相关债务人进行催收,故诉讼时效已中断、无时效瑕疵。
第二户 **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海****公司尚欠债权本金600万元,欠息87.93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由周铃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海****公司同第一户。
三、担保情况
(一)保证人:周铃程,同第一户保证人情况。
(二)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基本情况
汇票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原****公司、**景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同第一户中债务人情况介绍。
四、诉讼情况
本次拟转让债权共涉及两个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本金200万元案件(判决本金661.53万元,案号(2024)鲁0116民初7686号民事判决书),与第一户中本金461.53万元案件为同一笔判决。
2、本金400万元案件(判决本金600万元,案号(2025)鲁0116民初3283号民事判决书),与第一户中本金200万元案件为同一笔判决。
因保证人周铃程非票据背书人亦非票据保证人,虽原债权人已对保证人一并起诉,但法院未一并处理、未判决保证人承担责任,后续可另案诉讼主张权利,目前尚未对保证人另案起诉追偿,因前期已****公司收购债权后已对相关债务人进行催收,故诉讼时效已中断、无时效瑕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资产包项下涉及多户债务人,部分债务人仍维持经营,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3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许经理,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9803
联系地址:**省**市经七路168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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