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秋季学期和2027****学校“校园餐”食品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3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6年秋季学期和2027****学校“校园餐”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采购人提前24小时将次日配送清单告知中标人(告知方式:电邮、传真、微信消息等),中标人收到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段将所需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配送,中标人接到通知后需按规定时间内负责完成配送。食材送出前,应完成食品安全自检)。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采购人提前24小时将次日配送清单告知中标人(告知方式:电邮、传真、微信消息等),中标人收到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段将所需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配送,中标人接到通知后需按规定时间内负责完成配送。食材送出前,应完成食品安全自检)。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向所****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向所****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藏医街27号
联系方式:135****6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县**县更庆镇茶马**286号
联系方式:191****67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2
电话:191****6701
****
2026年07月13日